愛新覺羅·載湉生於光緒1871年(同治十年六月二十八日)。他的父親春親王是道光的第七個兒子,他的母親葉赫那拉是慈禧太後的妹妹。同治皇帝1875年去世後,慈禧太後指定他繼承皇位,他登基時年僅5歲。他是清朝定都北京後的第九個皇帝,在位34年。1908 38歲被人用砒霜謀殺致死。
光緒年間發生了三件驚天動地的大事:
壹是1895年爆發甲午戰爭,清廷戰敗,簽訂《馬關條約》:中國承認朝鮮“獨立”,不再是其主權國家;割讓臺灣省、澎湖列島、遼東半島給日本;軍費賠償2億兩。
第二,光緒1898年上書變法,主持戊戌變法,卻被慈禧主導的守舊派扼殺。光緒本人被囚禁在中南海瀛臺,最後死在那裏。
三、1900年爆發義和團運動,八國聯軍占領北京。慈禧太後隨光緒逃往xi安。次年簽訂《辛醜條約》,賠款白銀4.5億兩,是不平等條約中最苛刻的。
這三件大事預示著清朝的統治已經走到了盡頭,復興無望。
崇陵雖然是清朝的陵寢,但建於民國。
光緒在位的時候,大權在慈禧手裏,出現“三千年不遇的大變局”的時候,他的皇位岌岌可危,怎麽管理他的“千古祥瑞之地”?所以我到死都不知道該睡哪裏。
溥儀(宣彤)繼位後,清廷將此事提上日程,光緒的弟弟、攝政王載灃(也是溥儀的父親)開始組織修建。三年之內,辛亥革命爆發,清帝退位,但光緒帝陵尚未建成。所以清朝的退位條件中有這樣壹個條件:中華民國政府幫助修建光緒皇帝的陵墓。整個陵墓工程預計5565438+2000兩白銀,全部由中華民國政府支付。
就這樣,光緒帝陵於宣彤元年(1909)破土動工,直到民國四年(1915)才竣工。
《辛醜條約》為什麽要賠償4.5億兩?因為當時中國人口剛好4.5億,本意是中國每個人都要交1的罰款。賠款分39年還清,本息9.8億兩,省“地方賠款”2億兩,合計6543.8+0億兩以上。這筆巨款相當於清政府12年的財政收入。
《辛醜條約》還規定中國的關稅和鹽稅作為賠償,這兩項稅收是清政府最重要的財政收入。帝國主義國家還把每個通商口岸50英裏以內的關稅,交由外國人的海關和稅務部門管理。控制了海關,基本上就控制和影響了中國的金融。
因此,《辛醜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償金額最大、主權損失最嚴重、精神屈辱最深的不平等條約,給中國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災難。它的簽訂標誌著中國已經完全成為壹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清政府“完全接受”這樣的條約!中華民國政府繼承了該條約。
抗日戰爭爆發後,中國停止向日本支付賠款;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同盟國”中止了該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