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公司時的稅務處理方式!
壹、個人獨資合夥的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規定〉的通知》第十六條規定,企業清算時,投資者應當在註銷工商登記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結清有關稅務事項。企業的清算收入視同年度生產經營所得,由投資者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上述清算收入是指全部資產或財產的公允價值扣除所有清算費用、損失、負債和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潤後,超過實收資本的部分,即企業註銷後的余額。
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從個人獨資企業取得的利潤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不是個人獨資企業或個人合夥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第四條規定,企業全部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扣除資產計稅基礎、清算費用和相關稅費後的余額,加上債務清償損益,為清算收入。
企業在整個清算期間,應將清算收入作為壹個獨立的納稅年度計算。
同時,對於個人投資者從企業清算收入中分配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實質是個人從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按照股息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註銷如何處理稅務!
第壹步:企業註銷時,如果未分配利潤為虧損,即未分配利潤被借記或者資產負債表上未分配利潤為負,這些情況無需處理。
第二步:如果註銷時未分配利潤為盈利,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比如當年未分配利潤為50萬元,以前年度虧損為30萬元,那麽先彌補30萬元的虧損。
第三步:彌補虧損後,如果還有利潤,先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彌補虧損後還有20萬元,則繳納企業所得稅20 * 25% = 5萬元。
第四步:繳納企業所得稅後,剩余分配給股東,繳納企業所得稅後,剩余金額為654.38+0.5萬。如果兩個股東分別出資50%,則分別分享7.5萬的利潤。
第五步:給股東分紅,還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7.5 * 0.2% = 1.5萬,扣除個人所得稅,最後繳納= 6萬。
第六步:計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後,做相應的賬務處理,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