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染性廢物
感染性廢物,是指攜帶病原微生物,具有引起傳染病傳播風險的醫療廢物。這類廢物包括被患者血液、體液和排泄物汙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布等各種敷料;壹次性衛生用品、壹次性醫療用品和壹次性醫療器械;廢棄的衣物;被病人的血液、體液和排泄物汙染的其他物品。
第二,病理性廢物
病理性廢物是指在診療過程中產生的人體排泄物和醫學實驗動物屍體。這類廢物包括手術和其他診療過程中產生的廢棄人體組織和器官;醫學實驗動物的組織和屍體;廢棄的人體組織、病理蠟塊等。病理切片後。
三。有害廢物
傷害性廢棄物是指廢棄的能夠刺傷或割傷人體的醫療銳器。這類廢物包括醫用針和縫合針;各種醫療銳器,包括手術刀、美膚刀、手術鋸等。載玻片、玻璃試管、玻璃安瓿等。
四。制藥廢物
藥品廢棄物是指過期、淘汰、變質或被汙染的廢棄藥品。這類廢棄物包括廢棄的壹般藥品,如抗生素、非處方藥;廢棄的細胞毒性藥物和基因毒性藥物,包括:致癌藥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環孢素、環磷酰胺、氮芥苯丙胺、斯美斯汀、他莫昔芬、噻替派等。懷疑致癌的藥物,如順鉑、絲裂黴素、阿黴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劑。
動詞 (verb的縮寫)化學廢物
化學廢物是指有毒、有腐蝕性、易燃、易爆的廢棄化學品。這類廢物包括醫學影像室和實驗室廢棄的化學試劑;過氧乙酸、戊二醛等廢棄化學消毒劑;廢棄的水銀血壓計,水銀體溫計等。
總而言之:
這五類醫療廢物是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破壞性廢物、藥物廢物和化學廢物。每種分類都有其特定的定義和內容,對醫療廢物的處理和管理具有重要意義。對醫療廢物進行科學的分類收集、暫時貯存、運輸和處置,可以有效降低其對環境和人體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和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第51條規定: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第16條規定: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分類放置在防止泄漏和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或者密閉容器中。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和容器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誌和警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