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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標準

壹.繳費標準

繳費基數:6000元;

5.5%繳費比例:基本醫療保險330元/月,大額保險12元/月,長護險10元/年;

10%繳費比例:基本醫療保險600元/月,大額保險12元/月,長護險10元/年。

二.繳費金額

1.按5.5%比例繳納(不劃分個人賬戶)

月繳金額:基本醫療330元/月+大額醫療12元/月 =342元/月

年繳金額:(基本醫療330元+大額醫療12元)×12月+長護險10元/年=4114元/年

2.按10%比例繳納(劃分個人賬戶)

月繳金額:基本醫療600元/月+大額醫療12元/月= 612元/月

年繳金額:(基本醫療600元+大額醫療12元)×12月=7344元/年(長護險在個人賬戶裏自動劃扣,不需另外繳納)。

重要提示:退休續繳人員只能按照10%比例繳納。

三、繳費渠道:

1.就近在宜昌市城區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網點繳費;

2.通過“楚稅通”、“鄂匯辦”手機APP、代征銀行的手機銀行APP線上繳費;(詳細線上繳費流程請關註微信公眾號“醫保心服務”、“宜昌醫保”)

3.新參保人員、退休續繳人員和歷年補繳人員等特殊群體需到醫保服務大廳(西陵區體育場路46號市民之家)進行繳費認定,服務大廳設有工商銀行代收窗口,可攜帶工商銀行卡壹站式辦理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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