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簽訂的三方協議交所在單位和學校,協議生效。如果沒有交給公司,協議無效。根據《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第二十六條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
3.如果簽了三方協議還想簽另壹家公司,必須先撤回原公司的三方協議。如果檔案已經轉到公司,需要退回學校,學校會進行二次推薦。不再建議第二次退學。
擴展數據:
三方協議壹旦簽訂,就意味著大學生的第壹份工作基本確定。所以應屆畢業生要特別註意簽約。大學生在簽訂三方協議前,壹定要仔細核對用人單位的隸屬關系。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壹般都有接收人員的權利。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招聘員工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批準,必須在協議上簽署意見才有效。應屆畢業生也要對各地人事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壹是要明確崗位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用調動的方式壓迫畢業生變相主動辭職,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二是要防止用人單位通過調換崗位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壹個崗位同壹個人不能兩次適用試用期,而且調換崗位也沒有限制(其實這壹招已經沒有必要了,而且根據2008年10月1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壹用人單位同壹員工只能約定壹個試用期);
第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工資標準,最好將年終獎條款固定為工資的壹部分。因為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進行界定,這個法律空白可能會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會成為扣工資的壹種方式;
第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為員工提供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降了很多工資,享受不到國家和單位的社保待遇。
參考資料:
三方協議-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