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經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研究決定,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在全省範圍內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3月6日.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辦理仍有困難的,還可以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進壹步延期.
疫情期間的幾個常見問題:
1、疫情期間可否延長納稅申報?
可以.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全國範圍內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可以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具體時間由省稅務局確定並報稅務總局備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辦理仍有困難的,還可依法申請進壹步延期.與此同時,各地稅務機關要提前采取相應措施,確保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納稅人的稅控設備能夠正常使用,增值稅發票能夠正常領用和開具.
2、在疫情期間可采取哪些便利辦稅方式?
針對當前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為進壹步加強疫情應對和防控,請廣大納稅人和繳費人在辦理涉稅(費)事項時,采取"涉稅事、網上辦,非必須、不進廳",盡量選擇湖北省電子稅務局、手機APP、單位社保費申報客戶端等"非接觸式"的網上辦理途徑,減少赴辦稅服務廳實體窗口現場辦稅次數,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對征期內不必急於辦理的現場業務,請廣大納稅人、繳費人優先考慮延緩處理;確需前往實體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業務的,請廣大納稅人、繳費人對健康狀態進行自我評估,在健康的前提下做好相關防護工作再選擇進廳辦稅.?
3、疫情防控期間湖北省有無關於相關稅種業務辦理的規定?
目前為止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車輛購置稅業務辦理流程的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1)自然人納稅人的下列業務可直接通過"湖北稅務"微信公眾號、湖北省電子稅務局或者自助辦稅機辦理:①省內購置的新車壹般申報業務;②省內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稅業務;③省內購置半掛車減半征收業務.
(2)非自然人納稅人的下列業務可通過湖北省電子稅務局辦理:①省內新車壹般申報業務;②省內新能源汽車免稅業務;③省內半掛車減半征收業務.
(3)下列業務需到辦稅服務廳實體窗口辦理:①省外購置車輛的壹般申報業務;②特殊申報業務;③除新能源汽車免稅以外的其他免稅業務;④退稅業務.
(4)車輛購置稅的申報期限: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在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即可.
上述關於疫情期間武漢報稅到幾月份以及關於疫情期間的幾個常見的問題,小編給您做了整理,希望您仔細閱讀.在疫情期間,國家也給出了很多稅收優惠政策,也希望妳持續關註,小編也會陸續更新相關方面的咨詢.您也可以咨詢我們的窗口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