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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摸排個人高凈值客戶涉稅信息哪些客戶會“中槍”?

高凈值人士註意了!

日前,又有壹家國有大行——建設銀行宣布啟動存量非居民個人高凈值客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

隨著“中國版CRS”——《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的逐步推進,各家商業銀行的摸排工作也在相繼展開。

排查對象是誰?

《管理辦法》明確指出,排查對象是是非居民金融賬戶

依據本次建行的公告,調查對象也是擁有非中國稅收居民身份(於2017年7月1日前在該行開立過相關金融賬戶的客戶。 

“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或企業,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換言之,這個“中國版CRS”主要面向的是“老外”。

不過,有業內人士指出,這並不代表CRS與中國居民無關:壹方面,近年來,移居海外、持有國外綠卡或拿著外國護照,但又在中國工作、生活的人中,不乏身家豐厚利用海外賬戶進行逃避稅的人;另壹方面,CRS不僅僅只在中國實施,從此前國家稅務總局公開的資料來看,包括中國在內的101個國家和地區都進壹步承諾實施CRS。比如有“避稅天堂”之稱的開曼群島、百慕大等。

這意味著,如果壹名中國公民轉移財產到境外,在境外擁有金融資產,也同樣會被實施CRS的國家的金融機構視為非居民金融賬戶,其賬戶信息也將會被收集、報送,未來將會交換給我國的稅務總局,最終實現我國與各國(地區)對跨境稅源的有效監管。

可能受到CRS影響的人群分為兩類。”普華永道中國稅務及商務咨詢合夥人許曉揚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壹類為其在中國持有或控制金融賬戶,且其涉稅信息將參照《管理辦法》申報回其稅收居民所在國的非中國稅收居民;另壹類為其在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持有或控制金融賬戶,且涉稅信息將參照該國家或地區的CRS國內法申報回中國稅收居民。”

許曉揚表示,這些人群具體包括但不限於:來華工作並在華開設金融賬戶的外籍(即CRS參與國的)個人;保有在華金融賬戶的來自CRS參與國的海外華僑或華人;持有海外(即CRS參與國的)金融賬戶的中國籍個人;中國籍個人持有超過25%的公司股權,且該公司擁有海外(即CRS參與國的)金融賬戶;通過海外(即CRS參與國的)證券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中國籍個人;購買海外(即CRS參與國的)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或者年金的中國籍個人;作為海外(即CRS參與國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對信托實施最終有效控制的中國籍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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