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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7月1日怎麽申報

7月1日起正式執行!進來壹文了解印花稅征管與申報

印花稅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6月29日下午,國家財政部發布了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該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1實施,這也是《印花稅法》正式實施的日期。

2022年6月2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公告表示,《印花稅法》征收範圍不包括“權利、許可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將自2022年7月1日起終止印花稅代征業務。

換句話說,從今天開始,政府部門發放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再需要按件貼花,也就無需繳納印花稅!

另外,稅務局連發3條公告明確:7月1日起,印花稅征管和納稅申報的執行要求,讓我們壹起來看看吧!

明確印花稅的征管及納稅申報

1、任何填寫《印花稅稅源明細表》進行申報

納稅人應當根據書立印花稅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情況,來填寫《印花稅稅源明細表》進行財產行為綜合申報,合同數量多且屬於同壹稅目的,可以合並匯總填寫《印花稅稅源明細表》。

舉個例子:納稅人李四按季申報繳納印花稅,2022年第三季書立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圖如下:

在2022年10月納稅申報期,進行財產行為稅綜合申報,具體看下圖:

納稅人李四2022年10月納稅申報期應繳納印花稅:100萬*0.3%+1000萬*0.3%+500萬*0.5%=5800元

2、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末列明金額,在後續實際結算時好確定金額,納稅人應該如何進行印花稅申報?

經濟活動中,納稅人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需要後續實際結算時才能確定金額的情況較為常見,納稅人應於書立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的首個納稅申報期申報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書立情況,在實際結算後下壹個納稅申報期,以實際結算金額計算申報繳納印花稅。

3、印花稅具體納稅期限的規定

註意:具體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結合征管實際確定!

4、境外單位或個人如何繳納印花稅

在境內有代理人,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納稅人就要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

5、納稅人享受印花稅優惠,該如何辦理

納稅人享受印花稅優惠辦理方式,與現實規定壹致,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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