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怎麽算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怎麽算

(壹)計稅依據的壹般規定+(二)特殊規定的部分內容

各種應稅憑證上所記載的計稅金額。

計稅金額以全額為主;余額計稅的主要有兩個:貨物運輸合同、技術合同。

1.購銷合同

計稅依據:合同記載的購銷金額。

采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應按合同所載的購、銷合計金額計稅貼花,適用稅率0.3‰。

例題·單選題A公司與B公司簽訂了以貨易貨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價值100000元的鋼材,B公司向A公司提供價值150000元的機器設備,貨物差價由A公司付款補足。A、B兩公司***應繳納的印花稅為( )元。

A.250

B.125

C.75

D.150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應納稅額=(100000+150000)×0.3‰×2=150(元)

2.加工承攬合同:加工或承攬收入(掌握)

例題·單選題某工廠委托壹服裝廠加工工作服,合同約定布料由工廠提供,價值60萬元,工廠另支付加工費20萬元,下列各項關於計算印花稅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工廠應以60萬元的計稅依據,按銷售合同的稅率計算印花稅

B.服裝廠應以60萬元的計稅依據,按銷售合同的稅率計算印花稅

C.服裝廠應以20萬元加工費為計稅依據,按加工承攬合同的稅率計算印花稅

D.服裝廠和工廠均以80萬元為計稅依據,按照加工承攬合同的稅率計算印花稅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選項AB,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原材料的金額不計稅貼花,只就取得的加工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算印花稅;選項D,服裝廠和工廠均以20萬元為計稅依據。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掌握)

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不得剔除任何費用。

施工單位將自己承包的建設項目,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所簽訂的分包合同、轉包合同,應以新的分包或轉包合同所載金額為依據計算應納稅額。

例題·計算題某建築工程公司具備建築業施工(安裝)資質,2016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總承包壹項工程,承包合同記載總承包額9000萬元。之後將總承包額的三分之壹即3000萬元分包給某安裝公司。建築工程公司簽訂合同應繳納多少印花稅?

『答案解析』

建築工程公司簽訂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9000×0.3‰+30

  • 上一篇:辦乒乓球俱樂部需要什麽手續和證件?
  • 下一篇:包拯的真實故事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