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也是中國的主要稅種之壹。納稅人主要是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及其他各類組織和個人。但需要註意的是,印花稅的稅率在不同領域是不壹樣的。
第壹,如何計算印花稅稅率
不同的合同印花稅計算方法不同: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申請貼花;
2.加工承包:按加工或承包收入的萬分之五貼花;
3.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按合同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4.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收費的0.5 ‰貼花;
5.物業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貼花;稅額不足壹元的,貼花壹元;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文件作為合同使用的,應當按照合同履行;
7.倉儲合同:按倉儲費用的千分之壹貼花;以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的,應按合同約定進行背書;
8.貸款合同:適用貸款金額的0.5%。文件作為合同的,按合同適用;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費收入的千分之壹貼花;文件作為合同使用的,應當按照合同履行;
10.技術合同:按所含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11.產權轉移證明:按所含金額貼花;
12,商業書籍:
(1)記載資金的賬簿,應加蓋“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個賬戶記載金額的萬分之五;
(2)其他賬簿貼5元貼花;
13.權利及證照:政府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加蓋五元。
二、哪些文件適用於印花稅的納稅申報?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加工合同、倉儲合同;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借款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租賃合同、技術合同等。
(2)產權轉讓。
(3)業務賬簿:只征收記載資金的業務賬簿。
(4)權利和許可。
(三)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文件。
三。與印花稅有關的問題
1.印花稅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憑證,應當在訂賬和領賬時蓋章繳納。同時,要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記錄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含稅額,並按日、按序逐壹記錄,便於稅務機關匯總申報和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人應當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報送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2、實行印花稅匯總納稅的單位,按規定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時,應稅憑證的管理仍按原辦法執行,不能按時間順序登記。
3.納稅人的財務部門負責印花稅的納稅申報,指定專人負責各種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繳納,並按要求填寫印花稅申報表。
4.印花稅納稅義務人使用印花稅票印花稅票繳納稅款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的,以及印花稅納稅義務人在設立應稅憑證時監督印花繳款的,應當申報憑證納稅。
5.印花稅各納稅申報單位應按季度申報,並於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將《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管代銷申報表》報送當地地方稅務局。
6.申報時間:所有印花稅納稅人應在每季度結束後10天內向當地稅務機關進行季度申報,並提交“印花稅申報表”或“監管代表報告表”。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只辦理稅務登記的印花稅納稅人,可於次年壹月底前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壹年度的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在印花稅應稅憑證設立和領取時蓋章繳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壹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往來中簽署和收到的應稅經濟文件征收的壹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同年6月10+0日恢復實施。
根據法律規定,印花稅不是固定的,不同的合同,印花稅的計算方法也不壹樣。例如,對於加工合同,按照加工或承包收入的萬分之五征收印花稅。
法律客觀性: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由按照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的納稅人,壹次性購買並加蓋印花稅票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