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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稅源信息采集怎麽填

第壹步

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財產行為稅企業所得稅綜合申報套餐”。

第二步

點擊印花稅“稅源采集”按鈕,進入財行稅通用申報印花稅稅源信息采集表(以“按次申報”印花稅為例,“按期申報”需在申報期內方可進行稅源采集操作)。

第三步

點擊“新增稅源信息”,進入稅源信息采集表:

第四步

點擊“增行”增加稅源信息:

第五步

依次填寫稅源信息(標*號為必填項):

◆?應稅憑證稅務編號:不需填寫。

◆?應稅憑證編號:選填。填寫書立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或者營業賬簿的編號,無編號不填寫。

◆?應稅憑證名稱:必填。填寫應稅憑證的具體名稱。如果不填,選擇稅目後系統自動帶出。

◆?應稅憑證數量:逐份填寫應稅憑證時填1,合並匯總填寫應稅憑證時填寫合並匯總應稅憑證的數量。合並匯總填寫應稅憑證時,只能合並適用同壹稅目且內容高度相似的應稅憑證。

◆?稅目:選擇必填,稅目有: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租賃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

◆?子目:選擇對應稅目的征收子目,產權轉移書據稅目對應的子目必填,其他應稅合同稅目對應子目選填,其中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營業賬簿不需要填寫子目。

◆?稅款所屬期起止:必填。按年申報的,為1月1日-12月31日;按季申報的,為1月1日-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9月30日、10月1日-12月31日);按次申報的,為應稅憑證書立日期。

◆?應稅憑證書立日期:必填。應稅憑證數量大於1時,即合並匯總填報應稅憑證時,應稅憑證書立日期自動取稅款所屬期止。

◆?計稅金額:必填。填寫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列明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填寫應稅營業賬簿中實收資本(股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點擊實際結算日期或實際結算金額,會彈出“實際計算日期和金額錄入頁面”,用於未確定計稅金額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實際結算時填寫。

◆?實際結算日期:填寫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實際結算日期。若未確定計稅金額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多次結算的,可增行(與實際結算金額同時增行)。合並匯總填報時,實際結算日期為稅款所屬期止。

◆?實際結算金額:填寫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實際結算金額。若未確定計稅金額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多次結算的,可增行(與實際結算日期同時增行)。合並匯總填報時,實際結算金額為本稅款所屬期內所有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實際結算金額的合計。

◆?稅率:必填。稅目子目選擇後電子稅務局會自動帶出,不可修改。

◆?應納稅額:自動計算,不可修改。

◆?減免性質代碼和項目名稱:有減免稅情況的,選填。

◆?減免稅額:選擇了減免性質代碼和項目名稱的必填。

點擊對方書立人名稱,彈出“對方書立人信息錄入頁面”:

◆?對方書立人名稱:選填。填寫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所有其他方書立人名稱。對方書立人超過2人的,可增行[與對方書立人納稅人識別號(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對方書立人涉及金額同時增行]。

◆?對方書立人納稅人識別號(統壹社會信用代碼):選填。填寫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所有其他方書立人納稅人識別號(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自然人填寫身份證照號碼。對方書立人超過 2 人的,可增列(與對方書立人名稱、對方書立人涉及金額同時增列)。

◆?對方書立人涉及金額:選填。填寫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其他方書立人涉及的價款或者報酬。對方書立人超過 2 人的,可增行[與對方書立人名稱、對方書立人納稅人識別號(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同時增行]。

◆?“應稅憑證數量”>1時(即合並匯總填寫應稅憑證時)對方書立人信息(對方書立人名稱、對方書立人納稅人識別號(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對方書立人涉及金額)不需填寫。

第六步

稅源信息全部填寫完畢後,點擊“保存”按鈕, 點擊確定,就完成稅源采集,可以進行稅款申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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