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證的規定
辦房產證壹般需要30個工作日。但主要看具體情況。
1.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下列時限內將登記申請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國有土地範圍內房屋權屬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權屬登記60個工作日。”
2.根據上述方法,房屋權屬登記工作時限為30個工作日,但在實際工作中,根據信息量的大小,可能在10個工作日或15個工作日內完成。但材料壹般會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補充材料的工作日順延)。
3.房產證只能由房產主管部門頒發。
法律依據
4.房產證是特定房屋所有權的書面證明,可以記載特定房屋的狀況以及是否設定了擔保物權。基於壹物壹權的學說,房產證的原則是壹房壹證,即具有獨立建築結構和使用功能(包括區分所有房屋)的房屋只有壹個所有權,不動產登記只能有壹個所有權登記,相應只能頒發壹個房產證。根據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的範圍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壹)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變更、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照、資質證書等證件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自主經營權的;
(六)行政機關變更或者撤銷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非法集資、收取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書、資格證書等證件,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相關事項,行政機關未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受教育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的;
(十)依法申請行政機關發放養老金、社會保險費或者最低生活保障金,行政機關未依法發放的;
(十壹)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