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將幾乎所有外資項目的審批權下放給省級部門,只保留少數行業的審批權。其中,計劃投資部負責審批跨省BOT項目;工業和貿易部批準石油和天然氣項目;國家銀行批準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項目;財政部批準保險項目。對於國家重大項目,國會決定項目投資和項目標準,政府負責制定項目審批程序和發放投資許可證。
根據第壹號協議。越南政府2006年9月22日108外資項目審批分為登記和審批:
情況壹
總投資小於3000噸/越南盾(約15萬美元)的項目。
外國投資者只需向審批部門提供相關資料進行登記。
情況2
總投資超過3000億越南盾的項目。
審批部門應征求相關部委的意見,並對項目進行審查。
越南政府為企業從事商業創造了寬松的環境。在建立全國企業登記信息系統的同時,縮短了發放營業執照的時間,使企業能夠更順利地進入市場,獲得充分和明確的信息,也為在越南經營的企業創造了透明的環境。《企業法(修正案)》於2015年7月1日生效。相應地,營業執照的簽發時間從5天縮短到現在的3天。具體來說,在越南註冊企業的主要程序如下:
(1)申請:公司成立前,發起人須向各省、直轄市人民委員會或相當於公司辦公所在地的壹級行政單位提交公司成立申請書。
(2)工商登記:公司必須在省、直轄市的經濟推廣機構或同級行政單位進行工商登記。
(3)成立公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越投資的外資企業成立後,必須在第三期中央或地方報紙《連登》上公告。
代表處根據越南法律,企業只要按照中國法律註冊合法經營,就可以獲得在越南設立代表處的許可。需要註意的是,外國企業在越南設立的分支機構不能再設立代表處。
設立分公司時,材料要寄到越南工貿部。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許可證所需的文件包括:
(1)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申請表(采用越南工貿部統壹規定的格式);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3)相關文件需經中國公證機關公證,再經中國外交部領事局(或省外辦領事局)認證,再經越南駐華使領館認證。所有認證材料都需要在更有資質的認證翻譯機構進行翻譯,使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最後,企業服務平臺億蜂提醒投資者謹慎選擇企業註冊機構,避免後續操作中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