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向繳納單位查詢應繳那些稅,應交多少金額。可以去電咨詢。也可以在中山當地便民窗口咨詢。
2、可以登錄相關的車險公司網絡,裏面有計價器。只要按照行駛證上的信息正確輸入。就能得到自己應該要繳納的金額。有什麽不懂的可以問他們的客服。
汽車購置稅查看的方法:
1、通過互聯網查詢:稅務部門已經開通網上查詢系統,可方便用戶查詢;
2、國家稅務大廳自助查詢:通過大廳的操作系統直接可自助操作查詢;
3、辦稅大廳窗口:可憑車輛行駛證等資料到各辦稅大廳的辦稅窗口查詢。
汽車購置稅的辦理流程:
1、填報《車輛置稅納稅申報表》:納稅人到指定辦稅服務大廳車輛購置稅申報窗口請購或到國稅局網站下載、打印《車輛置稅納稅申報表》,依填報說明,填寫壹式兩份紙質報表或在稅務局網站上直接填寫申報表;
2、辦理納稅申報:納稅填寫好《車輛置稅納稅申報表》和相關資料到辦稅服務廳納稅窗口進行納稅申報,或采用網絡遠程預申報的方式,即通過國稅網站填寫《車輛置稅納稅申報表》網絡遠程預申報,再到辦稅服務廳納稅窗口進行納稅申報;
3、繳納稅款:申報同時,納稅人按稅務機關核準的稅款進行繳納。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第九條
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按照以下情形確定:
(壹)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三)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
(四)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五)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六)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庫存超過3年的車輛、行駛8萬公裏以上的試驗車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納稅人無法提供車輛有效價格證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七)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自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滿10年的,計稅價格以免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1年扣減10%;未滿1年的,計稅價格為免稅車輛的原計稅價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計稅價格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