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先把妳介紹給稅吏。
聲明無效函數。綜合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成功後,在當前收入月尚未繳納或無需繳納的前提下,如果發現申報數據有誤,可以使用申報作廢功能使申報數據作廢。
操作步驟如下:
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首頁(代扣端),點擊
全面收益申報-
提交申報表—
要作廢申報,提交作廢申請,系統會自動得到作廢結果。如果作廢成功,申報狀態將重置為“待申報”,修改後的申報可以重新申報。
讓我給妳介紹壹下個體稅務員。
更正聲明功能。如果綜合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成功且已繳稅,發現有誤,或者發現上月申報有誤,則不能作廢,只能使用。
更正聲明功能。
操作步驟如下:
1.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首頁,選擇需要更正的。
該稅所屬的月份。
2.點擊
全面收益申報-
提交申報表—
更正申報,啟動更正申報,修改申報數據後重新申報。成功提交後,如果生成了新的應用程序信息,您可以通過。
納稅完成了稅款的繳納。
如果您在提交申報表之前發現原始申報數據是正確的,您可以單擊
取消更正,取消更正申報。但成功提交申報單後,無法取消更正。如果需要使用原始申報數據,可以查看系統自動導出並備份的原始申報記錄。
註意事項:
1.辦稅服務廳更正後,扣繳端原申報數據不再更新。請點擊
系統設置-
申報管理-
綜合所得稅設置為“
網上計稅”,以保證次月申報時的累計數據可以按照修正申報後的最新數據計算。
2.校正前壹個月時,應逐月校正後壹個月。如果不逐月更正,次月上報時將得不到正確的累計數據。
3.更正上月時,可以刪除人員,但不支持新增人員和修改累計專項附加扣除金額。如需添加或修改,需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
4.如果更正月份已經在辦稅服務廳更正,或者扣繳端沒有歷史申報數據,需要到辦稅服務廳更正。
5.更正申報後需要辦理退(抵)稅的,扣繳單位應到辦稅服務廳辦理誤退(抵)稅。
6.為避免因糾錯導致原始記錄丟失,每次開始糾錯時,系統會自動導出壹條當前有效的申報記錄供納稅人保存備用,並提示保存路徑(默認為桌面),每次導出的備份文件可根據時間不同進行區分。如果您需要取消/啟用此功能,您可以在
系統設置-
申報管理-
更正聲明備份中的設置。但因註銷無法取回原始記錄的,後果由扣繳單位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