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6、符合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有關要求報考人員身份
(壹)以下人員既可報考面向畢業生招聘的崗位,也可報考與資格條件相符的面向社會人員招聘的崗位。
①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的市內外畢業生。
②參加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誌願者及“三支壹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在期滿後2年內報考的(但期滿後超過2年的按社會人員報考);報考有特殊年齡限制的崗位,報考年齡可放寬2歲。
(2)其他人員只能報考面向社會人員招聘的崗位。
本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統壹招生計劃並通過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畢業生,此類人員考試入圍的,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壹的就業報到證。
(二)招聘範圍。
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均可報考。
市外戶籍的下列人員也可視為深圳戶籍人員報考。
(1)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雇用的雇員或累計聘用滿5年以上的臨聘人員(雇員雇用時間可視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計算),且目前仍在崗的。其中雇員雇用時間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均截至2019年10月28日(下同)。
(2)2019年10月28日前,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深戶配偶,或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且本人符合隨軍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