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增值稅納稅人為了簡化稅收,嚴格稅收管理,我國將納稅人分為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1.壹般納稅人的認定
壹般納稅人是指年應稅銷售額達到規定標準的企業和企業單位。
(1)壹般納稅人認定條件
(壹)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同時從事貨物批發或者零售,年應納稅銷售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
②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納稅銷售額654.38+0.8萬元以上。
符合上述標準,但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認定為壹般納稅人:個體經營者以外的個人;不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企業和非企業單位;出售所有免稅商品的企業。
(2)壹般納稅人的認定程序
(1)提交申請報告。
符合壹般納稅人規定條件的納稅人,在申請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時,應當提交申請報告,並提供以下相關文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相關合同、章程和協議;納稅人名單及其證件;銀行賬號證明;上壹年度生產經營和納稅情況的綜合報告;去年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新開辦企業的驗資證明;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文件和資料。
(2)填寫《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表》
稅務機關對企業的申請報告及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初審後符合規定條件的,出具《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確認表》壹式三份,由企業填寫並報送審批。《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確認表》的內容和填寫要求如下:
?企業基本信息。要求填寫申請時間、經營地址、電話號碼、郵政編碼、經營範圍、經濟性質?銀行賬號、員工人數等。
?納稅人年度納稅數據。要求填寫生產的商品銷售額、加工修理修配銷售額、應稅銷售額總額、固定資產規模等。,以便稅務機關判斷企業是否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
?會計狀態。要求填寫專業財務人員數量,設置賬簿種類,準確計算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以便稅務機關判斷企業會計核算是否健全。
?審批意見由有關稅務機關填寫。
(3)稅務機關認定
負責審批的稅務機關審核確認企業為壹般納稅人,即在企業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首頁蓋章?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確認專用印章。
經稅務機關認定的壹般納稅人,可以按照增值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額,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低於規定標準、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但是,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個人、非企業單位和應稅活動不頻繁的企業,視同小規模納稅人;對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小規模納稅人,經縣(市)稅務局批準,可以在壹定期限內由其主管稅務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納稅人定義增值稅納稅人是指依照稅法規定負有繳納增值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應稅服務和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
增值稅納稅人的基本規定(壹)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
單位出租或者承包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經營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為納稅人。
申報進口貨物的納稅人是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者申報進口貨物的單位。代理進口的,海關完稅憑證(專用繳款書)上的納稅人為增值稅納稅人。
(二)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中國境內沒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中國沒有代理人的,以買方為扣繳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