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推行是增值稅改革的關鍵壹步。與普通發票不同的是,它不僅具有商業單據的功能,還需要買方通過在發票上註明稅款的方式,向賣方支付因實施扣稅而產生的增值稅。它具有完稅憑證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鏈接了壹個產品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的所有環節,保持了稅收的完整性,體現了增值稅的作用。
增值稅專用發票通常有兩個名稱。以“10萬元”為例,可分為“10萬元版”和“限量10萬元版”。其中“10萬元版”的免稅價格可以超過10萬元人民幣,而“限量10萬元版”的免稅價格不能超過10萬元人民幣。在日常工作中,要註意區分。
開具發票時,發票擡頭應與企業名稱全稱壹致。2017,1以後的增值稅發票必須有稅號,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由基本聯或基本聯加其他聯組成。基本券是兩張券:壹張發票券和壹張記賬券。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壹張基本聯或壹張基本聯加其他聯組成,基本聯三聯:
第壹聯:記賬聯,即銷售方的發票聯,是銷售方的記賬憑證,即銷售方是銷售貨物的原始憑證,票面上的“稅額”是指“銷項稅額”,“金額”是指銷售貨物的“不含稅金額價”發票聯,具有復印功能,壹次開具,三聯內容壹致。
擴展數據
第二個環節是抵扣環節(買家用來抵扣稅款);
第三份是發票復印件(買方記賬用);
四倍:
第壹張藍色存根
第二份棕色發票
第三綠色扣除環節
第四聯黑色記賬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