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網絡認證,可以直接手工輸入密文和銷售金額等數據。如果不是網絡認證,應該去稅務營業廳辦理。認證完成後,應訂購認證發票連同記賬發票的認證通知,將其復印件粘貼在憑證中,並按正常發票訂購憑證。稅務局問的時候,可以這樣陳述。
經認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稅務機關應當退還原件,買方可以要求賣方開具新的專用發票。
1,無法驗證
本規定所稱無法認證,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或明文無法被識別,無法產生認證結果。
2.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壹致,是指專用發票所列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有誤。
3.專用發票代碼和號碼認證不壹致。
擴展數據:
經認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暫不作為進項增值稅抵扣憑證,由稅務機關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另行處理。
1,重復認證
本規定所稱重復認證,是指對已認證的同壹專用發票進行重新認證。
2.密文不正確
本規定所稱密文不正確,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無法被解讀。
3、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認證不壹致,是指納稅人識別號有誤,或者專用發票所列密文經解讀後與明文不壹致。本項所指的認證不符不包括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列情形。
4、作為專用發票失控。
本規定所稱失控專用發票,是指認證時的專用發票已經登記為失控專用發票。
百度百科-專用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