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增值稅的種類,分別展示了六種發票樣本: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16年7月後停止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發票內容壹般包括:票頭、軌號、聯號及用途、客戶名稱、銀行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大寫和小寫金額、經辦人、單位蓋章、發票日期等。實行增值稅的單位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應當包括稅種、稅率、稅額等內容。
省級國家稅務局監制的發票應加蓋橢圓形發票專用章,地方稅務局監制的發票應加蓋圓形發票專用章,上環應刻有“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字樣,下環應刻有“國家稅務局監制”或“地方稅務局監制”字樣。 並在中間刻上稅務機關所在地的全稱或簡稱,字體為正楷,套印在發票擡頭中央。
發票監制章是鑒別發票真偽的重要標誌;普通發票的發票是用專用水印紙印制的。用肉眼可以看到發票的水印圖案是菱形的,中間標有“SW”,水印圖案對光是透明的。普通發票的發票監制章和發票字軌號用彩色熒光油墨套印,印刷顏色為大紅色,用紫外線照射有橙色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