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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戶行和賬號填錯了還可以使用嗎?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戶銀行和地址寫錯了還能用,如果未超過開票的當月,建議收回發票聯、抵扣聯作廢,重新開具正確發票。

1、開戶銀行和地址寫錯了,不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加密產生密文或二維碼的數據項目,對密文的解密不產生影響,所以,增值稅專用發 票開戶銀行和地址寫錯了能認證。

2、開戶銀行和地址寫錯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 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的規定:第二十條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壹)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也就是說,納稅人識別號、發 票代碼、發 票號碼出現錯誤,屬於開票錯誤而作廢的條件,其他不影響發票認證的錯誤,購買方地址填錯了,電話未填寫或電話沒有區號,開戶行及賬號信息填錯,沒有開貨物或勞務(服務)數量、規格型號,均不作為發票作廢的條件。

擴展資料: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按下列規定開具:

1、項目填寫齊全,全部聯次壹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壹致。

2、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不同版本的專用發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分別加蓋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蓋“開票單位”壹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4、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必須預先加蓋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不得手工填寫“銷貨單位”欄,用手工填寫的,屬於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購貨方不得作為扣稅憑證。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用藍色印泥。

5、開具專用發票,必須在“金額”、“稅額”欄合計(小寫)數前用“¥”符號封頂,在“價稅合計(大寫)”欄大寫合計數前用“ ”符號封頂。

購銷雙方單位名稱必須詳細填寫,不得簡寫。如果單位名稱較長,可在“名稱”欄分上下兩行填寫,必要時可出該欄的上下橫線。

6、發生退貨,銷售折讓收到購貨方抵扣聯、發票的處理方法。

7、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除加蓋納稅人財務專用章外,必須同時加蓋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章,專用章加蓋在專用發票底端的中間位置,使用紅色印泥。凡未加蓋上述用章的,購貨方壹律不得作為抵扣憑證。

8、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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