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定期摸底排查,掌握底數。派出所民警特別是社區民警要對轄區內的精神病人、性格偏執人群,按照“街不漏巷、鄉不漏村、村不漏戶”的要求,根據精神病發病的規律特點,定期組織開展摸排工作,對摸排出來的有肇事肇禍行為(或有肇事肇禍傾向)的疑似精神病人,逐壹采集信息、建檔立卡,並將病人的家庭成員、社會關系、自身情況、精神病史、平時表現、家庭住址及活動範圍等情況分別列入臺帳管理,做到情況明、底數清。(二)嚴格分類管控,落實責任。對經鑒定確認發生過肇事肇禍行為或有肇事肇禍傾向的精神病人,特別是對有過打人毀物、可能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精神病人,要逐人成立管控工作小組,制定管控工作措施。對排摸出來的精神病人,應根據其病情的嚴重程度進行風險評估,按照危險程度予以區分治療,落實管控。其中家庭有管控能力的,由家屬或監護人管控,村組、社區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巡查;對家庭無管控能力的,由村組、社區落實專人管控;對壹般性精神病人,由家屬或監護人就地監護,定期向村組、社區匯報病情變化情況和活動範圍;對流落社會且病情穩定的精神病人,由公安機關送民政部門救助機構給予救助。(三)調動多方幫扶,形成合力。精神病人是壹個特殊群體,管控難度大,整個社會要群策群力,***同幫控。壹是政府救濟。鄉鎮街道可將精神病人和家屬、監護人納入農村低保對象,定期救濟,減輕監護人的經濟負擔,對經濟困難又曾經有過肇事肇禍行為的嚴重暴力性精神病人家庭,視情給予經濟補助,加強針對性監管,嚴防再次發生危害社會行為。二是民警幫扶。堅持以人為本,責任民警給予患病者更多的人文關懷和幫助,積極幫助監護人解決監護中的壹些實際困難,提高監護人積極性。三是社會關心。積極動員周邊群眾關心和幫助精神病人家庭,對有希望根治的精神病人,動員病人家屬或監護人送其到醫院治療,用關愛溫暖病人及家屬。(四)完善工作機制,確保長效。首先,要明確“責任監控”。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片負責的原則,建立派出所民警、鄉鎮幹部、社區(村委會)工作人員或單位負責人員、家屬或監護人等***同管控的“多級”管控機制,形成管控合力,紮實管控。其次,要建立“實時督控”。社區民警定期對責任區內的精神病人家庭進行回訪,與民政部門建立日常交流溝通制度,做到日常基本情況能夠全面掌握,突發、異常情況及時掌握。再次,要確保社會聯動。積極爭取各方支持,建立“家庭支持、社會救助、各級政府財政補助”的強制醫療經費保障機制,避免病人流入社會危害公***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衍生問題:
精神病司法鑒定流程是什麽?
1、中心在壹般受理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工作,並出具完整、規範的鑒定報告。2、中心在實施鑒定前,鑒定人應預先閱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實。對疾病的診斷要明確,有科學依據,對各種法定能力的評定和因果關系的評定要準確。3、精神病司法鑒定工作由辦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員主持,參加司法鑒定的人員不少於三人(其中鑒定人不少於二人)。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鑒定結論後,參加鑒定的精神病司法鑒定人應當簽署鑒定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時應記錄在案。5、精神病司法鑒定結論以《鑒定書證審查意見書》的形式作出;經鑒定人簽字並加蓋本中心公章後生效。6、精神病司法鑒定工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並將《鑒定書證審查意見書》送達委托機關或鑒定申請單位。對該鑒定有異議的,可以由當事人在被告知的時候直接提出重新鑒定的要求。或者在開庭前要求重新鑒定。但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好提前提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