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補貼如下:
1、對符合條件的創業組織,給予8000元的壹次性創業補貼;
2、創業組織每招用1名本市戶籍勞動力(入鄉創業人員創辦的創業組織在招用3名本市戶籍勞動力的基礎上每多招用1名),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6個月的,再給予1000元的補貼;
3、每個創業組織補貼總額不超過1萬元;
4、本市壹次性創業補貼對象為以下人員在本市首次創辦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創業組織)。
法律依據
《大學生創業有關法律及優惠政策》
第二條 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註冊資金(本)在 50 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註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 低於 3 萬元)。第三條 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 的城市信用社要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供應小額貸款,並簡化程序, 供應開戶和結算便利,貸款額度在2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到期確定需延長的,可申請延期壹次。第四條 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免費為自主創業畢業生保管人事檔案(包括代辦社保、職稱、檔案工資等 1 有關手續)2 年;供應免費查詢人才、勞動力供求信息,免費發布招聘廣告等服務;適當減免參與人才集市或人才勞務。第二條 大學畢業生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稅務部門批準,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稅務部門批準,第壹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