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的“三性”是壹個完整的整體,其核心特征是無償性。
稅收作為壹種財政收入,是社會再生產總過程中的壹個分配過程。
征稅權主體是指納稅人。
我國稅法的法律地位高於稅收法規。
它的制定者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是的。
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是對權利主體雙方的平等。
納稅人偽造、塗改、隱匿、擅自銷毀賬簿、憑證,在賬簿中多列費用或者不列費用。
列收入或做虛假納稅申報,不繳稅或少繳稅,都是逃稅。
以暴力、威脅方法抗稅的,就是抗稅。
稅務機關的權利可以概括為稅收估算權、稅法解釋權、委托征稅權。
稅法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稅務機構的設立不屬於狹義的稅制。
稅法、稅收管理制度和稅收實施被歸為狹義的稅收制度。
稅收的征收方式是強制征收。
從功能上看,稅收有兩大功能:財政和經濟。
稅收的財政職能是指稅收具有組織財政收入的職能。
稅收的財政職能是稅收的第壹要務。
基礎
功能。稅收調節經濟的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稅收調節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
稅收對資源配置的調節;稅收對社會財富分配的調節。
稅收的財政功能具有以下特點:獲得財政收入的及時性;
;適用範圍的普遍性;論收藏的數量
穩定性
稅收“三性”的關系:稅收本身固有的特性,稅收的無償性,要求稅收的強制性和強制性的方法。
是自由和固定的保證,
固定財政需要確定固定稅收收入,
固定性是強迫的必然結果,
稅收的三大特征相互依存,缺壹不可。
稅收的固定性是指國家以法律形式預先規定征稅的範圍和比例。
稅收法律關系是國家與納稅人在稅收分配過程中形成的,由稅法確認和調整的權利和意義。
業務關系。稅收法律關系由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構成。
應稅商品、應稅個人收入、納稅人的應稅行為以及稅務機關依法查處偷稅、騙稅、抗稅的情況。
行為是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
稅收法規:指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和地方立法機關。
,
根據最高行政機關的授權
,
根據憲法和稅法,通過壹定的法定程序制定規範性稅收文件。
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是對權利主體雙方的平等。
在稅收職能中,財政職能是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職能。
中國社會主義稅收的性質和特點:
中國社會主義稅收的性質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反映了社會主義稅收在國民收入分配中,
工人的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
眼前和長遠的利益
利益的正確組合是滿足整個社會需要的壹種必要的演繹形式。
社會主義稅
“為人民所用”
反映這部分社會產品或國民收入所代表的稅收、
向全社會* * *
用占有,為全體勞動人民的利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