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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在哪裏填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壹般在當地省或市稅務局網站的納稅申報欄填寫。

在某些地方,可能仍有表格需要填寫申報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可按以下說明填寫。

填寫表格的說明:

(1)標題項目

1.“納稅期間”:壹般填寫日歷年度從1到1到65438+2到31;納稅人年中開業的,應當將實際開業日期填報為當年65438+2月31的日期;因合並、分立、破產、停業等原因。納稅人年度中間,按照規定需要清算的,應當申報至實際停業或者法院判決宣告破產之日,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國稅發[[20051200])進行申報。

2 .“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統壹制發的稅務登記證號碼代碼。

3.“納稅人名稱”:稅務登記證記載的納稅人全稱。

(2)總收入項目

填寫納稅人當期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確認為當期收入的所有應稅收入項目。

1.1行“銷售(營業)收入”:

(1)說明:填寫納稅人根據會計制度計算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以及按照稅收規定應確認為當期收入的視同銷售收入。

(2)數據來源: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來自附表1 (1)銷售(營業)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細表第1行的銷售(營業)收入總額;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來源於《金融保險企業主營業務利潤表》附表1 (2)第1行基礎業務收入總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來源於附表1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收入項目表》第3行至第7行的上級補助收入、核撥經費、業務收入和經營收入的合計數。

2.第2行“投資收益”:

(1)說明:填寫納稅人取得的債權投資利息收入和股權投資股息收入。債權投資利息,包括各種債權投資的應計利息,包括債務利息收入;股息收入:應填報股權投資取得的股息、紅利、聯營利潤、合作或合夥利潤及其他應計股息收入。

(2)數據來源:來源於附表三“投資收益(損失)明細表”第4欄17行投資收益總額(持有收益)。

3 .第3行“投資轉讓凈收入”:

(1)說明:填寫各項投資資產轉讓、出售、處置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之和)扣除相關稅費後的金額。

(2)數據來源:來源於附表三“投資收益(損失)明細表”第6欄17行投資轉讓凈收入總額。

4.第4行“補貼收入”:

(1)說明:填寫納稅人收到的全部財政補貼收入,包括減免或退還的流轉稅等。

(2)數據來源:執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來自會計利潤表中的“補助收入”;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來源於附表1 (3)第2行補貼收入財政預算。

5.第5行“其他收入”:

(1)說明:填寫除上述收入以外,根據稅收法規應在當期確認的其他收入。包括按會計制度計算的“營業外收入”,以及反映在“資本公積”中的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資產、資產增值以及按稅收規定應確認為當期收入的其他收入。

(2)數據來源:執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來源於附表1銷售(營業)收入及其他收入附表第16行其他收入合計數;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來自《金融企業利潤表》附表1 (2)第16行其他收入合計數;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來源於附表1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收入項目壹覽表10行捐贈收入和11行其他收入合計。

6.第6行“收入總額”:來源於本表第1行至第5行的總額,即銷售(營業)收入、投資收益、投資轉讓凈收入、補貼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總額。

(三)扣除項目

填寫納稅人本期發生的、按稅法規定應在本期扣除的成本項目。

1.第7行“銷售(經營)成本”:

(1)說明:填寫納稅人根據會計制度計算的“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費用”,以及視同銷售收入所對應的成本。

(2)數據來源: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來自附表二(1)成本費用明細表第1行的銷售(營業)費用總額;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來源於附表二(2)《金融企業成本費用明細表》第1行基本業務費用總額。

2.第8行:“主營業務附加稅”:

(1)說明:填寫納稅人本期“主營業務收入”對應的稅金及附加(實繳和應繳),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教育費附加。

(2)數據來源:執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小商業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來自會計的利潤表“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3)註意事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納稅人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關稅、城市維護建設費、教育費附加等產品銷售稅及附加,以及發生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均可抵扣。

金融企業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已計入費用扣除的,不再單獨扣除。金融企業繳納的契稅和進口設備的關稅應予以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原值,不能直接作為當期費用扣除。

3.第9行“期間費用”:

(1)說明:填寫納稅人本期發生的銷售(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總額。

(2)數據來源:執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來自附表二(1)成本費用明細表第29行;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從附表二(2)《金融企業成本費用表》第39行起)。

4.10行“投資轉移成本”:

(1)說明:填寫轉出投資資產的成本(包括短期股權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計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必須按照稅法規定進行調整。

(2)數據來源:來源於附表三“投資收益(損失)明細表”第9欄17行合計數。

5.11行“其他扣款”:

(1)說明:填寫第5行“其他收入”對應的成本費用(包括“營業外支出”中按稅收規定可以扣除的項目、資產評估減值等。)等扣除。但不包括公益性救災捐贈、非公益性救災捐贈和贊助費用。

(2)數據來源: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來自附表2 (1)成本費用明細表第17行;其他扣除合計: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取自附表2 (2)《金融企業成本費用表》第20行。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周敏五企業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來源於附表2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支出項目明細表》第14行允許扣除的支出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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