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中介公司最有效的途徑有:1,向當地工商局投訴或撥打12315向消費者協會求助;2.向房產局投訴;3.如果是大型連鎖中介,可以直接向其總部投訴。在進行房地產交易時,要註意以下幾點:壹是確保所選擇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取得了正規的備案證明;其次,不要將交易資金或房屋所有權證等重要文件交給中介機構代收保管。如需通過中介機構,應使用在銀行開立的房屋交易結算專用賬戶;再次,謹慎選房,避免購買沒有產權證的房屋;最後,在簽訂合同時,要防範價格欺詐,確保經紀服務費明碼標價,避免因貪小便宜而簽訂不合理的收費協議。
中介的監管者:
1.住建部門:負責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監管,包括資質審核和業務規範;
2.工商行政管理:負責企業登記、市場監管、中介機構經營活動監管;
3.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協助解決消費糾紛;
4.稅務局:負責稅收征管,監督中介機構的納稅申報和納稅行為;
5.公安機關:處理中介機構涉及的詐騙、侵犯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問題。
綜上所述,面對中介機構的不當行為,消費者可以通過向工商局、消費者協會、房產局投訴或直接向中介總部反映問題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要確保中介機構合法備案,謹慎辦理交易資金和重要文件,謹慎選房,認真審核合同條款,防止權益受損,確保交易安全公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