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重慶房產稅2020實施細則
1、重慶房產稅2020實施細則,目前的試點區域是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以下簡稱主城九區)。
2、重慶房產稅2020中征收的對象是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住房。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3、在重慶房產稅2020實施細則中規定,重慶獨棟商品住宅和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為1.2%。同時,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為0.5%。
二、重慶房產稅計算公式
(壹)重慶房產稅計算公式
1、重慶個人住房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稅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交易單價×
應稅建築面積是指納稅人應稅住房的建築面積扣除免稅面積後的面積。
2、重慶房產稅免稅面積的計算
扣除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壹個家庭只能對壹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
納稅人在本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納稅人家庭擁有多套新購應稅住房的,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應稅住房計算扣除免稅面積。
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的應稅住房均不扣除免稅面積。
3、重慶房產稅計算公式
(1)重慶獨棟商品住宅和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為1.2%。
(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為0.5%。
三、重慶疫情期間房產稅減免
1、重慶疫情期間房產稅減免,對重慶受疫情影響,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後,給予不少於2個月的應納稅款減免。適用“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受到影響的,稅務機關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
2、重慶疫情期間延期繳納稅款,對重慶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中小企業,依法準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重慶受疫情影響,不能在承諾期限內補齊“承諾制”容缺辦理稅務註銷登記資料的,依法準予延長承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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