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如下:
工會經費收入?
(壹)會費收入。會費收入是指工會會員依照全國總工會規 定按本人工資收入的5%向所在基層工會繳納的會費。?
(二)撥繳經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是指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依法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級工會補助收入。上級工會補助收入是指基層工會 收到的上級工會撥付的各類補助款項。?
(四)行政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是指基層工會所在單位依法對工會組織給予的各項經費補助。?
(五)事業收入。事業收入是指基層工會獨立核算的所屬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六)投資收益。投資收益是指基層工會依據相關規定對外 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層工會取得的資產盤盈、 固定資產處置凈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工會經費支出
(壹)職工教育支出。用於基層工會舉辦政治、法律、科技、 業務等專題培訓和職工技能培訓所需的教材資料、教學用品、場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
(二)文體活動支出。用於基層工會開展或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職工業余文體活動所需器材、服裝、用品等購置、租賃與維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動場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
(三)宣傳活動支出。用於基層工會開展重點工作、重大主題和重大節日宣傳活動所需的材料消耗、場地租金、購買服務等 方面的支出。
(四)職工集體福利支出。用於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離崗的慰問支出等。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