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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偉斌下馬的原因

壹起1000多萬元的偷稅案在佛山三水區人民法院壹審宣判。該案被告之壹周偉斌2001年76次榮登福布斯中國大陸富豪榜,2006年438次榮登胡潤中國大陸富豪榜。他還被評為廣東省“十大傑出青年”。

據公訴機關三水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4月1998日至2006年7月5438+0日,周偉斌經營的金龍公司,為達到偷稅目的,采取銷售商品不開發票或少開發票的方法,開設帳外銀行賬戶和私人賬戶,收取貨款不開發票。周偉斌作出偷稅決定後,指使下屬周建明做賬,並安排公司財務人員開設內外兩套財務賬戶。內部賬戶用於核算公司的所有業務,外部賬戶用於從內部賬戶中提取壹些數據進行記錄,並用作虛假報稅,以隱瞞銷售收入。

在此期間,金龍公司隱瞞銷售收入89816742.09元,少繳增值稅15268846.16元,偷稅金額占應納稅額的78.44%。

公訴機關認為,金龍、金冠公司、周偉斌、周建明均構成偷稅罪。

本案中,金龍公司被周偉斌收購,該收購被高管稱為:“完全是個人行為,與公司發展無關。”原來,周在1988進入塗料行業時,工作的第壹家公司是金龍。當時他是金龍第壹屆大學生,意氣風發,研發成功“聚酯漆”。“他告訴我們金龍公司沒有好人。他為金龍開發了這麽好的產品,卻被任何部門排擠。”這位高管說。

不久,周從金龍辭職,自己創業。1998年,已經是塗料行業巨頭的周再次看中了沒落的金龍,斥資15000萬元將其收購,由合資企業變為民營企業。“從公司運營的角度來看,這次收購完全沒有必要。金冠年產能達到654.38+05億元,但當時實際訂單不到產能的654.38+0/654.38+00。收購另壹家公司真的沒有必要。”這位高管說。

“買金龍第壹件事就是把金龍的老仆人都炒了。他還笑著說,這就是所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周偉斌因為性格多變,被下屬稱為“變色龍”。“有壹次,他從北京某著名大學聘請了壹位才華橫溢的學生,兩人見面握手,連說‘妳怎麽不早點來金冠?“我們見面晚了,”簽約後第二天見面,高跟他打招呼,他立馬變了臉色:‘妳在笑什麽?妳現在不用工作嗎!”行政主管說。

在稅收這個關鍵問題上,周偉斌壹直是“脫不開幹凈關系”。“最後財務總監張毅拿了三年的明細賬本,曝光給省國稅局。”這位財務主管說。

周偉斌四兄弟,都是順德塗料界有影響力的人物。有壹次,他和弟弟周衛健壹起打官司。“1998年,他的‘瑋塗氏’和周衛健的‘美塗氏’為爭奪商標使用權打得不可開交。其實是‘美圖師’先出現的。”這位高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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