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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提高住房網簽備案服務效率的意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提高住房網簽備案服務效率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規定,進壹步落實國務院同意發布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和加強住房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發[2018]128號),推進房地產領域“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務效率,為各類房地產市場主體提供規範、標準、便捷的服務。營造穩定、透明、安全、可預期的良好市場環境,為建立房地產市場監測體系和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提供支撐。現提出如下意見。

壹是全面收集房產信息

(1)建立和完善房地產數據。房產表是房屋信息的基礎數據庫,是實行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和備案,進行房屋交易、使用和安全管理的基礎。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覆蓋本轄區行政區域的各類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產權清單。

(2)優化流程,精簡材料。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加強房屋面積管理,落實房屋面積測量標準要求,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市場主體提供規範、便捷、高效的預(實)測測繪成果審核服務。建立財產清單所需材料能夠通過跨部門共享獲得的,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供;如果能獲得電子材料,紙元素就不再帶電。

(3)統壹的數據標準和規範。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按照統壹的數據標準要求建立房產表。房產清單具體包括房屋的基本數據,如房屋位置、房屋代碼、建築面積、房屋用途、土地用途、房屋性質、房屋所有人、交易狀況等。各地房屋交易合同示範文本的內容應當包括建立不動產表的必要數據指標。

(4)動態更新屬性表信息。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開展商品房預售許可、商品房出售備案、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交易資金監管、物業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房屋征收等業務,或者通過跨部門信息* * *享受交易狀態和權利狀態相關信息的,應當及時加載到房產清單中,實現房產清單信息的動態更新。

第二,提供自動驗證服務

(5)自動驗證交易實體。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推進房屋網上登記系統與公安、民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自然資源、法院等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信息系統聯網,通過信息共享自動核驗交易主體的身份、婚姻狀況、稅務、社保、市場主體登記、不動產登記、失信被執行人等信息,逐步實現當事人只需憑本人身份證件即可完成交易主體核驗。

(六)房屋信息自動核查。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通過比對房產清單核實房屋信息的真實性。通過信息共享等方式,逐步實現房屋網上簽約備案制度,自動核查新建商品房是否取得預售許可或備案銷售,房屋是否被查封、抵押、未按政策規定達到上市交易條件等限制交易或權利負擔情況。

第三,優化網簽備案服務

(七)推進“互聯網加網簽”。積極推廣“網上大廳”模式,鼓勵使用房屋交易電子合同,運用大數據、人臉識別、電子簽名、區塊鏈等技術,加快移動服務終端建設,實現房屋網上簽約備案無需見面的掌上辦理。優化窗口服務,做好“壹窗受理”,提供房屋交易、納稅、登記等集中辦理和壹次性結算服務。

(八)延伸口岸就近辦理。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將住房網簽登記端口延伸至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和金融機構,方便住房交易主體就近辦理、當場結算。新建商品房銷售,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應當網上簽訂銷售合同備案;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買賣存量房,應當在當事人簽訂買賣合同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辦理;金融機構提供住房貸款的,可以為當事人網上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和抵押合同。

(9)實現網簽即時備案。按照減少環節、材料和時限的要求,編制了統壹標準的住房網簽備案流程和服務指南。當事人只需輸入交易合同的必填字段,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即可自動比對核實產權表信息和交易主體資格,自動生成合同文本。將實行網上房屋交易合同實時備案。當事人簽訂合同後,通過相關技術手段實現實時備案,生成備案代碼,自動更新不動產表中的房屋交易狀態信息。

(十)確保交易的便捷和安全。當事人申請變更或者註銷網簽備案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或取消網簽備案前,不得重復辦理同壹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建立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用於相關項目。納入監管的存量房交易資金應當在房屋轉移登記完成後立即劃轉,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提高數據使用效率

(十壹)加強* * *享受信息對接。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履行房屋交易管理職能的過程中,可以通過信息享受獲取的數據,不再要求當事人重復提交。加快房屋交易網上簽約備案信息與國家政務服務壹體化平臺對接,及時交換數據和信息,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12)拓寬數據應用範圍。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推送住房網上登記數據,方便稅務、財政、住房公積金、自然資源、公安、民政、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統計、法院等部門和單位及相關公共服務部門為當事人辦理稅收、貸款、住房公積金、不動產登記、積分落戶、子女入學、市場主體登記等業務。

五、推進全國網絡建設

(十三)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各地要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建立以住房網簽數據為基礎的房地產市場監測體系,為房地產市場調控提供數據支撐和決策依據,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完善住房網簽備案系統,按照住房網簽備案業務要求,統壹流程開展住房網簽備案工作,及時獲取和上傳交易數據,實現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網簽備案全覆蓋。提高住房網簽備案數據質量,加強住房網簽備案價格監測,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十四)搭建房屋管理平臺。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以房屋網上登記系統為基礎,整合資質許可、房屋面積管理、房屋預售、交易資金監管、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監管、房屋征收、信用管理等系統。,加快建設具有自動核查、便捷查詢、統計監測等功能的房屋管理基礎平臺。按照統壹的數據創建、采集、檢查、存儲和傳輸標準,實時更新房屋信息。

(十五)加強信息安全保護。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強化網絡安全意識,嚴格落實信息安全和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制度,嚴格保護個人隱私信息。加強信息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保護,將數據安全納入房屋管理基礎平臺建設和使用的全周期,嚴格業務辦理、數據維護、數據共享等關鍵環節的安全管控。

(十六)加快市縣聯網。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市級住房網簽備案系統擴展到所轄縣,全面覆蓋所轄行政區域,並按要求接入全國房地產市場監測系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落實督促指導責任,指導所轄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完善網簽備案系統建設。推進住房網上簽約備案系統全國聯網,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全國房地產市場數據庫。

附件: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操作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0年3月26日

(此片自願公開)

附件

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操作規範

1房產列表業務

1.1定義

房產表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根據房產測繪成果建立的數據庫,記錄各類房屋的基本信息和申請信息。是實施住房網上簽約備案業務操作,進行住房交易、使用和安全管理的基礎。在不同的業務應用場景下可以用表格、數據集等形式表現出來。

1.2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房地產測繪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

1.3財產清單目錄

1.3.1身體狀況信息。包括山體數據、項目基本信息、建築數據、建築基本單元、建築代碼、建築位置、建築面積、竣工年份、建築結構、戶型結構、建築朝向、建築樓層等。

1.3.2權利狀態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宗地號等土地權利狀況信息,以及房屋權屬、房屋性質、房屋用途等房屋權利狀況信息。

1.3.3交易狀態信息。

(1)房屋買賣信息。包括買賣雙方、交易價格、交易時間、支付方式等。

(2)房屋抵押信息。包括抵押當事人、評估價格、貸款金額、貸款方式等。

(3)房屋租賃信息。包括租賃雙方、租賃價格、租賃公寓、租金支付方式、押金、租賃期限等。

(4)房屋查封限制信息。包括限制查封的人、被查封限制的人、查封的期限等。

1.3.4其他需要記錄的信息。包括物業管理、交易資金監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房屋征收等。

1.4新建商品房產權清單

1.4.1提交實體。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其他市場主體。

1.4.2提交時間。完成房屋預(實)測測繪後。

1.4.3提交。

(1)房產測繪成果報告;

(2)建築物符合規劃許可,以及竣工驗收(實際測繪)相關材料。

1.4.4房產表。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各類市場主體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包括房產測繪成果的適用性、界址點的準確性、面積計算的依據和方法等。,並收集規劃許可、土地審批、建設審批、測繪成果及相關電子海圖信息,建立房屋產權表。

1.5存量房產清單

如果存量房還沒有建立產權表,可以通過信息共享的方式收集產權測繪成果,獲取房屋的實物狀況、權利狀況、交易狀況等信息,並補充完善產權表。

1.6圖表

房產表業務流程圖(見圖1)。

2.房屋買賣合同的網上簽約和備案

2.1定義

房屋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是房屋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買賣雙方通過政府建立的房屋交易網上簽約備案系統在網上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事項。

2.2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經國務院同意發布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和加強住房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2065438

2.3要求

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按照及時、準確、全覆蓋的要求,加強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管理,全面推行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網上簽約備案制度。

2.4處理實體

2.4.1新建商品房備案網簽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

2.4.2存量房網簽備案,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交易的,由房地產經紀機構辦理。

2.4.3存量房網簽備案,雙方交易的,由雙方辦理。

2.4.4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應由金融機構辦理。

2.5處理方法

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向通過網簽備案系統註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和金融機構提供網簽備案端口,方便當事人就近辦理、當場結算。

2.5.1新建商品房交易,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銷售現場登錄網簽備案系統進行網簽備案。

2.5.2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銷售存量房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在營業場所登錄網簽備案系統辦理網簽備案。

2.5.3買賣雙方自行成交存量房的,雙方可通過互聯網或手機應用軟件(APP)登錄網簽備案系統,或通過房地產交易中心等政務服務大廳窗口辦理網簽備案。

2.5.4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建議登錄金融機構網站的網簽備案系統進行網簽備案。

2.6購房驗證

2.6.1驗證模式。通過信息共享獲取驗證所需信息,完成交易主體和房屋信息的自動驗證。

材料的提交。

(1)新建商品房網上簽約備案,提交買受人身份證明。

(2)存量房網簽備案,提交買賣雙方身份證明。如果沒有通過信息* * *,獲取過產權信息,則需要提交產權證。

2.6.3處理時限。

立即自動驗證。

2.6.4交易實體的核查。

2.6.4.1核實買方是否具備購房資格。

(1)是否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2)是否屬於限制購房的保障對象;

(3)在實施限購的市(縣)是否屬於限購對象;

(4)是否屬於不具備購房資格的境外機構或個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限制購買的情形。

2.6.4.2核實賣方是否有資格出售房屋。

(1)賣方是否屬於房屋所有人;

(2)賣方是否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6.5房屋信息的核實。

(1)新建商品房是否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

(2)是否屬於政策限制的房屋;

(三)是否符合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條件;

(4)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交易限制;

(五)法律法規規定限制轉讓的其他情形。

2.7處理流程

2.7.1進入合同。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自動導入買賣雙方及房屋信息,當事人在線填寫交易價格、付款方式、資金監管等其他基本合同信息,自動生成網簽合同文本。

2.7.2簽名確認買賣雙方對打印的網簽合同進行簽字確認,並將合同簽字頁面上傳至房屋網簽備案系統。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在網簽備案系統中使用電子簽名(簽章)技術進行確認。

2.7.3歸檔和編碼。如果通過驗證,則完成網簽立即備案,並給出合同備案代碼。

2.7.4網簽記錄信息加載到屬性表中。網簽備案後,房屋買賣合同的合同備案代碼、購房人基本信息、交易價格、付款方式、資金監管等網簽備案信息將加載到房產表中。

2.7.5向相關部門推送物業表信息。

2.8房屋銷售抵押合同網上簽約備案

房屋買賣需要抵押貸款的,抵押合同網上簽約備案參照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流程辦理。

2.9圖表

2.9.1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業務流程圖(見圖2)。

2.9.2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業務流程圖(見圖3)。

3信息利用

3.1要求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可* * *通過市政府“壹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享受不動產清單、網簽備案等相關數據,加強部門間數據交換和使用管理,落實便民利企政策,提升服務水平。

3.2信息服務領域

3.2.1政府服務。與稅務、財政、住房公積金、自然資源、公安、民政、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統計、法院等部門共享數據,為當事人辦理稅務、貸款、住房公積金、不動產登記、積分落戶、子女入學、市場主體登記、強制執行等業務和公共服務提供便捷服務。

3.2.2房屋交易服務。通過公開的網上簽約備案系統,為房屋交易當事人和房屋信息提供自動核驗服務。

金融服務。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金融機構等部門開放數據,為當事人辦理住房貸款等業務提供便捷服務。

3.2.4公用事業服務。向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企事業單位開放數據,為當事人辦理水、電、熱業務提供便捷服務。

企業服務。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企業、住房租賃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等開放數據。,提高企業效率。

4.交易資金的監管

4.1定義

交易資金監管是住房交易網簽備案過程中保障住房交易資金安全的重要環節,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政府授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監管。

4.2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65 438+00]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和加強住房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發[2018)經國務院同意,

4.3要求

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加強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的監管。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用於相關工程建設,不得挪作他用。存量房交易資金在房屋轉移登記完成後劃轉,確保交易安全,符合條件的資金即時撥付,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4.4監督範圍

4.4.1商品房預售資金全部在監管之下。

4.4.2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交易的存量房買賣傭金納入交易資金監管。除了當事人有明確要求外,存量房的交易資金也應納入資金監管。

4.4.3存量房自行交易的,由當事人選擇是否對交易資金進行監管。

5補充條款

5.1住房租賃合同及其他形式的住房抵押合同網上簽約備案程序另行制定。

5.2各地要按照本規範要求,及時完善房屋網簽備案制度,統壹流程開展房屋網簽備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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