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業務不同,目前分為13%、9%、6%、0%等4擋稅率。
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業務不同,目前分為13%、9%、6%、0%等4擋稅率。13%稅率為壹般貨物、9%稅率為特殊貨物、6%稅率主要為營改增服務、0%稅率主要為出口業務。
增值稅稅率就是增值稅稅額占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的比率,是計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增值稅稅額的尺度。我國現行增值稅屬於比例稅率,根據應稅行為壹***分為13%,9%,6%三檔稅率及5%,3%兩檔征收率。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3%。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9%: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雜誌、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3%。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納稅義務人
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的壹切單位、個人以及雖不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但有代扣增值稅義務的扣繳義務人都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在1994年之前外資企業繳納工商統壹稅,並不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但1993年11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稅發[1993]138號《關於涉外稅收實施增值稅有關征管問題的通知》後,從1994年1月1日起外資企業也成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由於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制度,因此對納稅人的會計核算水平要求較高,要求能夠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但實際情況是有眾多的納稅人達不到這壹要求,因此《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將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大小以及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劃分為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