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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在高新區的公司:這波連續三年虧損要被稅務局嚴查。

這個消息足以讓大佬們心跳加速。據悉,已經連續三年虧損的公司是時候高度警惕此事了!稅務局正在對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進行納稅評估!妳知道納稅評估嗎?跟稅務檢查有對比!

征稅估值

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進行稅收管理和提供納稅服務的方式之壹。通過實施納稅評估,可以發現征收管理過程中的不足,強化管理監控功能,體現服務型政府的文明思想,將服務融入管理之中。幫助納稅人發現和糾正履行納稅義務過程中的錯漏,糾正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和履行納稅義務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說白了就是看妳有沒有逃稅。

稅務局的特別管理員會選擇所有虧損三年的企業,然後看公司的經營活動是否真實地反映了所有的經營活動。是否有表外業務部分?

稅務機關的手段

1.大數據平臺下的第三方信息源可以還原妳的歷史經營活動,從而證明申報的真實性。

(如:提供的水電能耗數據、政府采購數據、銀行流水單等。)

2.同行業區域經營比較。因為不是所有同行業的都在做假賬,所以只要有壹個是真的,那就對不起了。

3、國稅信息* * *享,妳不能保證妳所有的申報數據都是符合邏輯的。

(比如妳虛增了工資基數,那麽個人所得稅是按規定申報繳納的嗎?社保費用是否按規定繳納等。)

收取的費用是否真實?收入和成本要匹配,微利、銷售平平、毛利低或倒掛等非特殊情況將納入考核重點。

稅務機關的手段

1.有經營活動的上下遊公司無法和妳保持“統壹口徑”。物流信息,資金信息也會讓妳無處藏身。

2.大數據下,區域市場和城市市場已經“* * *”。妳提出的“由於市場原因,產品價格在下降”是否站得住腳,是否公平,是否持平?這是壹個問號。

3.如果存在“倒掛”,是否向稅務機關申報(或專項申報)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清單?如果沒有,不允許稅前扣除。

抵扣憑證是否符合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稅務機關的手段

1.使用白條、假發票、個人發票或者與經營活動無關的憑證的,不得稅前扣除。

2.如果編造虛假的成本和費用,必然導致收支不平衡。通過相應的公司,妳會跟妳收入的真實性打招呼。

3.如果人為調整費用(比如本應計入當期業務招待費的項目,在其他明細中歸集,比如辦公費等。),壹經發現,稅務機關將對您的費用真實性進行全面核查!

4.如果妳使用了假發票,妳將受到稅務部門的處罰。

納稅調整是否按要求進行?

所得稅的計稅依據不是會計利潤,而是以會計利潤為基礎進行納稅調整後的余額,簡稱“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法中的虧損,是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從每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中扣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0的小額盈余後的金額。

所以真正的虧損企業也要按要求進行納稅調整。

如果不調整,就在以後利潤彌補虧損時彌補“虧損”,從而少交所得稅。

此外,會計制度和稅法之間存在巨大差異。壹般情況下,如果企業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核算,年度匯算清繳中有很多納稅調整項目,但實際情況未調整或不完整,就不要怪稅務機關把妳列入考核重點了。

關聯交易是否遵循獨立交易原則?

根據有關稅收規定,企業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費用;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或者費用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收入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那麽妳有以下行為嗎:

a:是否按照規定如實申報了關聯方(包括關聯方關系和關聯交易申報)?

b:是否利用關聯關系人為調整關聯企業之間的收入、成本、費用,利用不同企業之間的稅率差異或稅收優惠政策少交所得稅?

c:如果妳犯了上述行為,並轉移利潤,恭喜妳。除了納稅評估和稅務檢查,妳還應該接受“特殊”待遇:“特別納稅調整”(俗稱反避稅調查)。

發現有什麽異常,就把妳叫過來壹起輔導,然後讓妳回家自查。

如果自查之後還有申訴,那就不是特別管理員檢查那麽簡單了。輪到稅務稽查部門來找妳,幫妳查了!

如果自查後妳說自己沒有問題,在自查報告中反饋了自己沒有問題的信息,被稅務機關重新檢查,然後查處問題怎麽辦?..妳不是說自查沒有問題嗎?嗯,妳再看看數據,還是有不正常的地方。稅務機關中的稅務稽查部門只會主動介入,妳將失去補自查申報的機會,並承擔自己信用等級下降的後果。

情節嚴重的,稅務機關會直接交給稽查部門處理,然後把公司裏的每壹個數據都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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