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專項附加扣除就是指個人的工資扣除掉五險壹金和其他可以扣除的項目以後的還可以附加扣除的東西。2、首先是,子女教育。根據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自己的子女超過三歲就可以進行專項附加扣除,壹個月可以按照幾個孩子來進行扣除,壹個孩子可以壹個月扣除1000塊錢,這也就意味著自己如果生育了好幾個孩子的話,那麽在計算相應的所得稅的時候也可以進行相應的扣除。所以說對於壹些家庭來說,他們可以利用這個政策福利來進壹步的降低自己的稅收負擔。3、第二個就是大病醫療。如果在壹個年度內自己生病或者自己配偶生病的話,那麽國家是可以根據相應的醫療證明來進行相應的扣除的,也就是說超過15,000的部分不超過8萬元的部分可以進行相應的扣除,如果沒有達到現在的標準,是沒有辦法享受到這壹項附加扣除的。4、然後就是住房貸款。如果是自己的首套貸款的話,可以享受到這樣壹個住房貸款的專項附加扣除,還可以在每個月扣除1000塊錢,壹年就是12,000。而與這個相聯系的就是租房的扣除,但是這兩個附加扣除是不可以同時享受的,也就是說如果妳有住房貸款的話,那麽就不能夠享受租房補貼了,所以說我們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衡量,選擇哪壹個作為自己的專項附加補充。5、然後國家也是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出臺了贍養老人的專項費用扣除,如果自己的父母年滿60周歲,那麽就可以享受壹定的扣除,如果自己是獨生子女的話,每個月可以扣除2000塊錢,如果自己不是獨生子女的話,可以每個月最多扣除1000塊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