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公司的註銷手續?
1.先從國稅拿到表格,按照國稅的要求填好,簽字蓋章,交註銷發票,繳稅後會收回國稅登記證,給妳壹張國稅登記註銷通知書。
2.拿國稅的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從地稅拿表格,交了稅之後,它會收回地稅的稅務登記證,給妳壹張地稅的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兩張通知單,註銷銀行賬戶。
4.拿著通知去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工商局會收回營業執照。(註意註銷通知要在工商註銷前在媒體上公示三次,樣本要交到工商局)。
如何規定公司註銷的時間?
1.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0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的,應當予以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投資者申報債權。
2、?合夥企業清算人應當自確認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合夥企業解散,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3.公司合並的,合並各方應當自合並決議作出之日起10日內通知其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5.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3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有權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65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公司不註銷的後果:
如果公司不註銷,將被列入黑名單,公司法人將不能申請貸款買房,不能辦理移民國外的簽證,也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如果公司沒有按時報稅,每年將被罰款2000到10000元不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壹)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解散;
(三)公司因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責令關閉或者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