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如何避免收到問題發票
在收到合作方提供的發票時,需要仔細核對開票信息是否與真實情況相符,以下幾點需要特別註意:
1.檢查發票的稅務登記證、出庫單、銀行賬戶、企業名稱等基本信息是否與合作方提供的壹致;
2.檢查發票、物流、資金是否壹致;
3.檢查出票人與收款人、付款人與收款人、發貨人與收貨人是否對應;
4.查詢合夥人是否具備壹般納稅人資格;
5.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等官方查詢平臺對收到的發票進行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