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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部機構設置

1,辦公室。

部門職責:負責局機關文電、會議、機要、檔案、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保密、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辦、督辦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信訪事項。

部門負責人:賈軍。

2.政策法規科。

部門職責:宣傳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律法規;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協調專家咨詢;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負責相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部門負責人:王德威

3.勞動監察科。

部門職責:擬定勞動監察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和監督重大案件;指導全市勞動監察工作;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相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制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監督和指導專業中介機構。

部門負責人:茍玉生

4.公務員管理科(幹部調配科)。

部門職責:負責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和能力建設,實施公務員職務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進行監督管理;制定公務員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公務員錄用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負責公務員的考核、獎懲、投訴和申訴;保護公務員的合法權益;負責組織市級機關公務員培訓;負責市級行政機關主任以下非領導職務管理和幹部(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調配工作;按照規定,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中央、省直機關接收大中專畢業生工作,並服從相關單位人員調配。

部門負責人:劉體華

5.綜合規劃及發展組。

部門職責: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需求和社會保險發展的預測分析,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的綜合管理和分析工作;承擔全市人才資源開發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數據統計和信息化建設規劃。

部門主管:龍濤。

6.財務部。

部門職責:負責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金(資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本資產管理監督和績效評價;承擔相關科技項目和援外貸款項目的管理工作。

部門負責人:夏

7.就業促進科(職業能力建設科)。

部門職責:制定用工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區域有序流動,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部門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參與制定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制定全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的措施和指導意見,協調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殊群體的就業援助和就業;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的信息化管理;制定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管理辦法,以及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監督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指導師資和教材建設;負責“壹村壹名大學生”項目的組織實施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相關工作。

部門負責人:向克勤

8、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科(遵義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部門職責:制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計劃;負責接收和安置轉業軍官;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轉業軍官家屬的安置工作;配合城市企業軍轉幹部解決困難,穩定他們;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

部門負責人:朱

9、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部門職責: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職稱評定和管理,實施和加強資格制度和資格考試制度,承擔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及相關工作;負責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人才引進相關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計劃;組織實施重大智力引進項目計劃;負責全市聘請外國專家和出國培訓項目年度計劃的編制、項目審核、申報和出國培訓工作。

部門主管:趙華。

10,工資福利科。

部門職責:管理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承擔工資政策的執行和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的統壹發放;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執行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制度;協調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辦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手續;負責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的技術等級評定;指導和監督全市企業落實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指導和監督全市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領導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工作。

部門主管:喬松。

11,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

部門職責:管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負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人的公開招聘、聘用和崗位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和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辭職和辭退;承擔高級專家的聘用工作。

部門主管:鄧旭。

12,勞動關系科(農民工工作科)。

部門職責:貫徹國家勞動關系和農民工工作政策;擬定實施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的意見,負責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監督國營企業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的執行情況;制定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和杜絕非法使用童工的管理辦法;參與勞動模範的評選;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維護其合法權益;指導和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設。

部門負責人:陳忠忠

13,養老保險科(失業保險科)。

部門職責:擬定全市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作制度;制定全市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制定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系統;完善市本級企業職工退休政策,辦理市本級企業職工退休手續。

陳勇。

14,醫療保險科(工傷保險科)。

部門職責:制定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工作制度和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監督管理;完善全市工傷預防、鑒定和康復管理體系;負責工傷傷殘等級的鑒定;組織制定全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人輔助器具安裝機構資質標準,並監督實施。

部門負責人:稅務安宏

15,農村社會保險部。

部門職責:擬定被征地農民城鄉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障工作方案;制定全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征地方案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

部門負責人:魏秀山

16,資金監管科。

部門職責:監督管理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再就業基金等資金;制定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制度;依法監督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組織查處全市重大案件;承擔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部門負責人:遊文

17,調解仲裁科(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部門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爭議和人事爭議仲裁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勞動爭議和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實施規範,指導全市勞動爭議和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指導勞動爭議和人事爭議的仲裁和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爭議和人事爭議的仲裁及相關協調工作。

部門負責人:葉燕玲

18,人事教育科。

科室職責:承擔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編制、幹部人事、離退休幹部管理和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部門負責人: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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