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辦。可以通過河北省電子稅務局、河北省電子稅務局APP、河北稅務公眾號、承德稅務公眾號等非接觸式途徑辦理相關稅費事項。目前,依托電子稅務局可實現納稅人繳費人“非接觸式”辦稅繳費事項233項,包括全程網辦事項212項和線上線下融合辦事項21項;
2、就近自助辦。稅務局在全市各辦稅服務廳、部分建設銀行營業網點和雙百購物廣場配置自助辦稅終端,可通過自助辦稅終端辦理包括發票申領、代開發票和稅費申報等多項稅費業務,大大縮減辦稅繳費時間;
3、後補容缺辦。稅務局對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涉稅事項,提供的相關紙質資料不齊全但不影響實質性審核的納稅人和繳費人,經其做出書面補正承諾後,即可提供容缺辦理服務,按正常程序進行辦理;
4、便民郵寄辦。為拓展“非接觸式”辦稅方式,稅務局在全市範圍開展發票郵寄服務,可登錄河北省電子稅務局,在首頁搜索“發票領用”,或者進入“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領用”功能模塊,選擇領取方式為“郵寄領取”,辦理發票郵寄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