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年來,民營經濟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民營經濟的發展不僅繁榮了國民經濟,為國家提供了稅收,而且有效解決了城鄉居民的就業問題,提高了居民收入水平,加快了城鎮化步伐,為晉城經濟實力的提升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壹)民營經濟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體。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民營經濟為國家提供了大量稅收,有力支持了國家經濟社會建設。截至2007年底,晉城民營經濟總資產已達398.65億元,當年實現利潤55.03億元。從稅收統計看,除國有經濟以外的其他非國有經濟稅收收入(不按實收資本比例調整)達到782654.38億元,占稅收總收入的87.3%,比2000年提高38個百分點。
(二)民營經濟成為居民就業的主要渠道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城鄉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推進,城鄉居民的就業問題越來越突出。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為城鄉居民就業提供了有效途徑。
統計顯示,改革開放初期,國有經濟單位職工9.45萬人,占13.3%。私營經濟中,除城鎮集體單位外,從業人員主要是農村從業人員。從1985到1995,隨著國家對城市建設和管理以及晉城地區經濟發展的需要,國有單位從業人員比例增加,1995年達到177300,10年增加不到5萬。私營經濟從業人員由1978增加到1985年的67110000人,由1995增加到814200人,10年安置。2000年,私營經濟從業人員達到90.89萬人,比654.38+0.995增加了近654.38+萬人。同期國有經濟單位從業人員減少到654.38+0.462萬人。到2007年底,國有單位從業人員只有119200人,私營經濟從業人員只有1068400人。從1978到2007年,私營經濟從業人員增加了45.01萬人,年均增長率為1.9%。
(三)民營經濟成為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
民營經濟逐步繁榮發展,成為人民就業的主渠道和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無論是外資企業的高薪制度,還是個體私營企業家的經營收入或財產性收入,隨著民營經濟從業人員的增加,居民收入中來自民營經濟的比重越來越高。
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抽樣調查數據顯示,2007年,城鎮居民來自經營性凈收入的比重達到近10%,個體戶、私營和非國有從業人員的比重也大幅提高。在農村居民收入中,工資性收入占近壹半,農民家庭經營收入的50%左右來自經營非農產業。
(四)民營經濟的發展加快了城市化的步伐。
從1978到1994,鄉鎮集體企業實現利潤的五分之壹用於支持農業生產、農村集體福利、農村教育和農村小城鎮建設。正是由於鄉鎮集體企業的大力支持,農村集鎮建設發展迅速。
民營經濟作為晉城經濟最具活力的組成部分,已經成為支撐和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因此,要實現晉城的新崛起,必須繼續加大民營經濟的發展力度,改革放權,增強民營經濟的擴張性,不斷提高民營經濟在晉城經濟中的比重;要做強做大民營經濟,增強競爭力,不斷增強發展後勁;要創新思路,增強民營經濟發展活力,不斷培育民營經濟新的增長點;要優化環境,增強環境對民營經濟的作用力,不斷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可以說是加快晉城經濟發展的最短路徑,也是最現實有效的措施。只要我們堅持走發展民營經濟的道路,晉城的經濟壹定會得到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