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所不能交車輛購置稅。
車管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註冊、變更、轉移、抵押、註銷登記。車管所進行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註冊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註冊手續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後再按10%的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
新車上牌購置稅:
在上正式牌前,需要先繳納購置稅或者叫附加費用,這個費用是在上牌當地的國稅局或者當地行政辦事中心繳費處上交並且拿到車輛完稅證明後也就結束這個步驟。
牌照是當地車管所發給機動車的行車憑證,舊時也指發給某些特種營業的執照。牌照就相當於車輛的身份證,沒有牌照的車輛是不允許上路的。
購置稅是由稅務機關征收的購置稅制設置範圍內相關財物的行為和財產征收的稅收。如車輛購置稅等。車輛購置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