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能補辦丟失的地契嗎?
1.如果只有產權證遺失,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加蓋公章的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委托他人的,還應當有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到地稅局檔案部門查詢檔案,然後聲明檔案部門出具的檔案查詢證明遺失作廢, 並持報紙公告和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稅務局辦稅大廳補辦產權證。
2.如果是產權證和產權證壹起丟失,只有補辦了產權證才能補辦產權證。辦理地契的手續同上。
二、更換流程:
1.納稅人持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票、契稅完稅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到原發證地稅窗口填寫《契證補辦申請書》,申請掛失補領。地稅窗口開具《遺失契證情況介紹單》;
2.納稅人憑本人身份證和遺失的契證到指定報社掛失原契證。
3.失效聲明登報後,納稅人持報紙原件(整版報紙)、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地稅窗口辦理手續。
4.契證註銷後,納稅人可申請掛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壹般納稅憑證》和納稅申報表,重新向納稅人開具納稅申請表,並註明“補發”字樣。
三、提取公積金不用增值稅發票嗎?
契稅發票可以到原發證機關補辦。根據現行的補辦契稅發票的要求:
1,納稅人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原合同窗口申請,領取契稅完稅證明掛失通知書;
2.然後在當地報紙上發布壹份損失聲明。
3.掛失聲明登報兩個月後,我將憑身份證(原件)和掛失聲明(原件)補辦契稅完稅證明。
4.契稅發票丟失補辦幾天?
房產契稅票證丟失後,可以到地稅部門補辦。首先在地稅部門填寫《掛失聲明審批表》,經主管稅務所審核同意後,在報紙上以《審批表》作廢刊登聲明,然後憑報紙及相關購房資料(身份證、戶口本、購房合同、購房票據)補辦,再攜帶資料到當初繳納契稅的單位, 申請復印契稅發票存根,再加蓋本單位財務公章,即可作為契稅票據。 補辦契稅發票壹般需要90天。認證期超過90天,不予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壹條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票遺失時,應於發現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