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動產轉讓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哪些
(壹)買方需交納的稅費如下: (交易價以房管部門的標準為準)
1、契稅:交易價*1.5%(個人普通住宅)。
2、其他:交易價*3%(包括總建築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住宅或商鋪,寫字樓等。
3、交易手續費:交易面積*3元每平方米。
4、交易印花稅:交易價*0.05% 產權登記費:個人:50元每人(每加壹個增加10元);單位:80元每宗 工本印花稅費:5元壹證。
(二)賣方需交納的稅費如下: (交易價以房管部門的標準為準)
1、交易服務費:建築面積*3元每平方米 交易印花稅:交易價*0.05%。
2、土地出讓金:按房管部門規定(房改房:交易價*1%)。
3、房改房補分攤:套內面積*10.68%=x(分攤面積) 套內面積+分攤面積、交易價*10%。
4、個人所得稅:據實征收:(成交價全額-房產原值-合理費用)*20%。
5、核定征收:住宅為轉收入的1%,非住宅為轉讓收入的1.5%。
6、營業稅:(購入未滿五年)轉讓收入*5.5%(個人住宅五年內) 其他(轉讓收入-上手發票)*5.5%。
7、土地增值稅:按稅務部門規定。
8、塗消抵押查冊費:壹般90元每宗。
二、簽訂商鋪轉讓合同應註意哪些內容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合同中應當明確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作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是***有財產、是否是夫妻***同財產或家庭***同財產。
(2)標的。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合同中應明確房屋的地點(方位、朝向、門牌號等)、面積、類型(公房或私房)設施設備結構(木制、磚制等建築使用的材料)、質量(新舊程度、使用狀況等)、格局、裝修及附屬設施等內容。
(3)價款。價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條款,它的主要內容涉及到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在簽訂合同中,應當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以房屋的不同類型,確定不同的定價原則,明確房屋售價是多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售價是多少。雙方還要明確按國家規定交納各自應當交的稅費和雜費;如果雙方另有約定,則應當在合同中明確這壹約定。
(4)交付方式。合同中應包括出賣方交付房屋及受買方支付價款的方式。交會房屋,應明確要對房屋進行驗收,並按規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交納稅金及費用,領取新的房屋產權證明等。支付價款的方式,應明確以現金還是支票支付,付款是壹次性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和數額等。
(5)履行期限、地點、方式。合同中應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6)合同生效條款。合同中應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生效或不生效,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等等。
(7)違約責任。合同中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麽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等等。
(8)解決爭議的方式。合同中應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註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9)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合同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等等。
(10)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合同中應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11)附件。合同中應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以及附件的效力等。必要的時候,還需簽訂有關的補充協議,特別是有關房屋面積、房屋質量以及付款等關鍵條款,壹定要有細節性的明確約定。
以上就是整理的關於不動產轉讓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在繳納稅費的時候,要根據需要繳納的稅費的名單去繳納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