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戶籍和車牌之間沒有直接關聯,所以即使不是本地戶口也可以上本地車牌,只要符合本地上車牌的相關規定就好。壹般異地戶籍在本地買車上牌,需要當事人出示身份證,以及在本地的居住證,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車輛購稅完稅憑證、交強險保單等相關材料,就可以申請辦理車牌登記。
二、外地車主上本地車牌的方法:
1、車主在本地4S店購車後,向4S店拿到汽車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明等,另外車主還要攜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居住證或者暫住證等。
2、車主需要到保險公司購買交強險、商業險等,也可以由4S店代為購買。
3、到當地的稅務局繳納購置稅,交完後會得到完稅證明,車主保管好就可以了。如果稅務局沒有給紙質版的完稅證明,車主到電子稅務局下載即可。
4、將所有的資料帶到車管所,並且拿號排隊、填寫《入戶申請表》,之後把車開到查驗區,給工作人員進行外觀檢查等,檢查完之後回到服務窗口提交所有資料。
5、接下來便是到自助選號機選號,並且和繳納號牌、檢車等費用。最後等待領取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即可。
三、外地車主辦車牌需要材料: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2、機動車來歷證明;
3、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
4、機動車檢測合格證明;
5、機動車車輛購置稅的完稅憑證或免稅憑證;
6、機動車交強險的保險憑證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三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信息或者事項變更後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備案:
(壹)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變更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名稱或者號碼變更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聯系方式變更的;
(四)車輛識別代號因磨損、銹蝕、事故等原因辨認不清或者損壞的;
(五)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加裝、拆除、更換肢體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的;
(六)載貨汽車、掛車加裝、拆除車用起重尾板的;
(七)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不改變車身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加裝車頂行李架,換裝不同式樣散熱器面罩、保險杠、輪轂的;屬於換裝輪轂的,不得改變輪胎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