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的好處有:優化辦稅流程、減輕辦稅負擔、提高辦稅質效。
壹、優化辦稅流程
財產和行為稅10個稅種原有分稅種納稅申報存在“入口多、表單多、數據重復采集”等問題。合並申報按照“壹表申報、稅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思路,對申報流程進行優化改造,將10稅種申報統壹到壹個入口,將稅源信息從申報環節分離至稅源基礎數據采集環節,便於數據的統籌運用,提高數據使用效率。
二、減輕辦稅負擔
簡並稅費申報對原有表單和數據項進行全面梳理整合,減少了表單數量和數據項。新申報表充分利用部門***享數據和其他征管環節數據,可實現已有數據自動預填,大幅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降低納稅人申報錯誤幾率。
三、提高辦稅質效
簡並稅費申報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稅額自動計算、數據關聯比對、申報異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報、錯報,確保申報質量,還有利於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通過整合各稅種申報表,實現多稅種“壹張報表、壹次申報、壹次繳款、壹張憑證”,提高了辦稅效率。
擴展資料
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從6月開始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4月17日發布消息稱,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進壹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申報負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自2021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中壹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
稅務總局強調,在先期江蘇、安徽、海南、重慶、寧波試點基礎上,自2021年6月1日起,全國納稅人申報財產和行為稅時,進行合並申報。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陜西、大連、廈門4個省市開展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試點。稅務總局將根據試點情況,2021年適時在全國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