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服務機構的記賬業務要求是什麽?
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條件是,代理記賬機構必須依法設立,方可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從事代理記賬機構的基本要求:
1,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3名以上。
2.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應當具有會計師以上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範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投標流程:
申請人領取相關申請表-提交申請材料-區財政局審核-區財政局審批-申請人提供取得許可證的材料:
1.設立代理記賬機構的書面申請報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該名稱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設立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
4、代理記賬業務規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健全。
5.代理記賬公司的辦公地址和辦公場所的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6.代理記賬公司法人簡歷復印件和身份證及相關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7.每位員工的個人簡歷(附件1)及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主管記賬業務人員具有會計師以上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8、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
如果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在財稅方面不可能有問題。如果在相關部門管理下出現問題,也會受到處罰。如果找代理機構進行記賬業務,也要學會在眾多公司中選擇。希望分享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讓妳了解財稅服務機構的記賬業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