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登錄當地稅務部門的官方網站,點擊進入個稅申報;
2. 點擊個稅申報,填寫個稅報表,生成申報數據;
3. 對表格進行檢查,確認無誤之後點擊提交。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幹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因此,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不征個人所得稅。
當然,以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名義或超規定標準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並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此處的規定標準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差旅費管理辦法、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各地制定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和企業制定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等。
三、減免個稅的規定如下:
1. 差旅費補貼(差旅費津貼200元、誤餐補助200元。超過部分並計“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是因出差產生的,不計稅,標準根據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
2. 職工離職有個稅法優惠,員工領取的離職補償金在當地員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免個所稅。
3. 通訊費:單位因工作需要為個人負擔的辦公通訊費用,采取全額或限額實報實銷的,暫按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標準,憑合法憑證,不計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單位為個人負擔辦公通訊費用以補貼及其他形式發放的,應計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4. 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報銷形式可以不計稅,隨工資發要交稅
5. 發票沖抵(為不實開支不建議)。
6. 大筆收入分次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