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成品(或自制半成品)
將產品用於上述用途應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也應按用途貸記相應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或營業外支出、銷售費用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消費稅等。)
如果企業只結轉上述業務視為銷售的產品成本,而不進行或錯誤地進行應交稅費的會計處理,必然會影響應交流轉稅。同時,根據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也要申報繳納。
根據“產成品”賬戶的性質、用途、結構及對納稅的具體影響,其涉稅檢查應重點關註借、貸方發生額。應檢查的涉稅問題主要包括:借款人入庫的產成品數量和金額是否正確?在庫產成品的數量和金額記錄是否有錯誤影響已售產品成本的結轉?出借人轉移的產品銷售成本是否正確?銷售費用錯誤轉移對企業所得稅有影響嗎?以產品抵債、利潤分配、物資交換等銷售業務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影響繳稅嗎?產品用於在建工程等視同銷售的業務時,會計處理是否正確?有沒有偷逃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二、“產成品”賬戶涉稅檢查案例分析案例1計算產成品成本,提高產成品入庫單價,偷逃企業所得稅案例。某企業期初生產A產品200件,金額20000元;本月A產品完工入庫800件,金額96000元,企業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的平均單價為116元。本月銷售產品400件,產品銷售成本結轉46400元。經查,本月結轉入庫的產成品成本有虛假材料,金額為12000元。產品A的生產過程在期初和期末都沒有產品,所以65,438+02,000元的假材料都影響當月產品入庫成本。根據審批結果重新計算,產品A的加權平均單價實際為104元[(20009.6萬-12000)÷(200800)= 104元],企業增加了產品銷售成本4 800元。
點評多轉移產品銷售成本,逃避企業所得稅,是壹些不法納稅人的“伎倆”。他們利用產品成本核算的錯誤,在產成品入庫過程中錯誤地轉移了產品金額或產品數量,人為地計算了庫存產成品的單位成本,造成了已售產品成本的錯誤轉移。在稅務檢查中,除了對照有關產品收據、產品成本計算單、產量報告、生產記錄等資料檢查完工數量外,還要註意檢查產品成本的核算。從生產費用的收取到期末生產費用在產成品和在產品之間的分配,任何壹個疏忽都會給產品銷售成本的結轉帶來遺留問題。
案例二:以產品抵債,不銷售,逃避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查看某企業產成品明細賬,發現某日有壹條會計分錄對應關系異常:
借:應付賬款40,000.00。
貸:成品40000.00元。
會計憑證的摘要是“償還B公司所欠債務”。經核實,這批成品是按成本價轉讓的,其售價應為4.8萬元。
用產品還債是銷售業務。根據會計制度,應按成本金額貸記“產品銷售成本”科目,按銷售價格貸記“產品銷售收入”科目,並應繳納流轉稅。企業直接按成本價轉入“應付賬款”賬戶,不做銷售處理,明顯偷逃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但個別企業的會計人員由於缺乏會計知識或納稅意識差,把這種會計處理方法稱為“捷徑”。這種會計在賬務處理上走的恐怕是“捷徑”,其偷稅漏稅行為值得警惕!
案例三:在建工程接收自產產品,偷逃增值稅和所得稅。
某企業在建工程收到壹批自產產品,成本價20000元。企業作出的會計分錄是:
借:在建工程20,000.00
貸:成品20,000.00。
經核實,這批成品價格為25000元。
評論壹下這個自產自用的業務。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企業按成本轉移資金是正確的,但省略了按售價計算的增值稅,是偷稅行為。根據稅法規定,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除銷項稅額外,自產自用的產品也應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所以申報企業所得稅要壹起查,看這個應納稅所得額有沒有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