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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發展“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宣講會”順利舉行

為助力區域產業更快更好地發展,幫助園區內的孵化機構更好地成長,享受相關稅收政策支持,由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指導,北京昌平 科技 園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昌發展”)承辦的 “孵化器、大學 科技 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宣講會”,於2019年7月18日在昌發展·騰訊眾創空間順利舉行。

本次活動邀請到了北京創業孵育協會主管工程師高曉鐘蒞臨講解,並針對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 科技 園等孵化機構的稅收政策與工作流程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詳細解讀和現場指導。來自昌平各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 科技 園等孵化機構的近四十位代表參加了本次活動。

自2008年起,中央政府部門開始對 科技 企業孵化器、大學 科技 園提供稅收優惠政策,以促進創新發展。多年來,中央政府部門不僅延續了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還逐步擴大了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範圍。

2018年11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 科技 部、教育部四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 科技 企業孵化器 大學 科技 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顯示,自2019年至2021年,對國家級、省級 科技 企業孵化器、大學 科技 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在本次昌創講堂上,高曉鐘老師針對孵化器、大學 科技 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兩大方面的變化進行了詳實解讀。 變化壹——範圍擴大 :由國家級孵化器和大學 科技 園擴大到國家級、省級 科技 企業孵化器、大學 科技 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 變化二——流程簡化 :由次年專門進行稅收資格審查轉變為取得相關資格後,即可自行申報稅收優惠。

而針對 科技 企業孵化器、大學 科技 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涉及到的稅種和工作流程,也給出了完整的解讀,對於大家現場提出的審批方式和減免內容等方面的問題,高曉鐘老師壹壹進行了解答。

昌發展產業服務中心今後將為區域內的 科技 機構和企業帶來更多優質的產業培訓,努力做好產業服務工作,助推區域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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