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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區國家稅務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局稅收征收管理。

三、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中央稅、***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局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局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局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局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壹、組織開展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負責管理本局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成都市國家稅務局和成都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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