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出口退稅政策

出口退稅政策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落實《稅務總局等十部門關於進壹步加大出口退稅支持力度促進外貿平穩發展的通知》(稅總貨勞發〔2022〕36號),進壹步助力企業紓解困難,激發出口企業活力潛力,更優打造外貿營商環境,更好促進外貿平穩發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完善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

出口企業管理類別年度評定工作應於企業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結果確定後1個月內完成。

納稅人發生納稅信用修復情形的,可以書面向稅務機關提出重新評定管理類別。因納稅信用修復原因重新評定的納稅人,不受《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6號發布,2018年第31號修改)第十四條中“四類出口企業自評定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評定為其他管理類別”規定限制。

二、優化出口退(免)稅備案單證管理

(壹)納稅人應在申報出口退(免)稅後15日內,將下列備案單證妥善留存,並按照申報退(免)稅的時間順序,制作出口退(免)稅備案單證目錄,註明單證存放方式,以備稅務機關核查。

1.出口企業的購銷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貿綜合服務合同、外貿企業購貨合同、生產企業收購非自產貨物出口的購貨合同等);

2.出口貨物的運輸單據(包括: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貨物承運單據、郵政收據等承運人出具的貨物單據,出口企業承付運費的國內運輸發票,出口企業承付費用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費發票等);

3.出口企業委托其他單位報關的單據(包括:委托報關協議、受托報關單位為其開具的代理報關服務費發票等)。

納稅人無法取得上述單證的,可用具有相似內容或作用的其他資料進行單證備案。除另有規定外,備案單證由出口企業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損毀,保存期為5年。

納稅人發生零稅率跨境應稅行為不實行備案單證管理。

(二)納稅人可以自行選擇紙質化、影像化或者數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備案單證。選擇紙質化方式的,還需在出口退(免)稅備案單證目錄中註明備案單證的存放地點。

(三)稅務機關按規定查驗備案單證時,納稅人按要求將影像化或者數字化備案單證轉換為紙質化備案單證以供查驗的,應在紙質化單證上加蓋企業印章並簽字聲明與原數據壹致。

三、完善加工貿易出口退稅政策

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進料加工出口企業,在國家實行出口產品征退稅率壹致政策後,因前期征退稅率不壹致等原因,結轉未能抵減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企業進行核對確認後,可調轉為相應數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 上一篇:中山財稅籌劃怎麽辦理最合理
  • 下一篇:都江堰有哪些中學 小學啊?要全部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