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證券交易所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姜楠昨日透露,深交所壹直在討論創業板是否打開漲跌幅限制。
姜楠是在當天於北京召開的第五屆亞太投資峰會上作出上述表示的。早報記者昨天下午就此向證監會新聞處求證,但未獲證實。
非對稱漲跌停?
姜楠說,英國市場不管是創業板還是主板,都不存在漲跌幅限制。因為在成熟市場,這種限制影響定價,不能反映企業的真實價值。
"深交所壹直在討論打開漲跌幅限制的問題,但中國監管層還是更多考慮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姜楠同時指出,"漲跌幅限制在中國股市的某些階段有存在的道理"。
值得註意的是,有業內人士近日提出,創業板的股票交易應實行非對稱漲跌停板制度,漲停板幅度可保留主板的10%,跌停板幅度應擴大到20%,以此擴大創業板交易的風險敞口,強化對投資者的風險警示,抑制創業板的過度投機。
對此建議,漢理資本董事長錢學峰持反對意見。他說,"如果只允許上漲壹點點,而下跌無限,那麽有的股票將會下跌過多,受影響的最終還是中小投資人。不該用市場教訓的手段來提醒中小投資者。"
創業板兩大難題
世界上不乏推出創業板的失敗教訓。對此,姜楠認為,中國創業板的成功與否,取決於資金來源、上市公司需求、二級市場活躍程度等幾大因素。目前,中國是不缺資金的,中國創業板面臨的主要是兩大難題:壹是投資者群體不夠成熟,散戶太多;二是公司的誠信問題。
"投資者群體不夠成熟,這使得證監會不得不進行壹些非常具體的監管。"
紐約證券交易所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楊戈則在同壹場合提醒,韓國、日本等國推出創業板失敗,是因為當時上市的公司行業太集中,基本集中在互聯網行業,"隨著互聯網泡沫的破滅,大部分公司倒下去,連帶創業板壹蹶不振"。
"創業板不等於高科技板,並且高科技板塊本身涵蓋的範圍也很廣。"楊戈說,"我覺得中國現在推出創業板,對行業的選擇可以廣泛壹點,不壹定要是高科技行業。創業的概念很廣泛,可以是高科技企業,也可以是傳統行業企業,或是壹些高增長行業。"
市場化定價
此外,楊戈還擔心,創業板上市的第壹批企業會被爆炒,"股價被炒得很高之後資金又撤出,壹些跟風的投資者就會被套在裏面,導致市場壹蹶不振。根據之前中國股市發展的經驗來看,這種擔心還是很有必要的。"
"這與新股發行機制有關。"楊戈以美國IPO機制舉例說,"定價完全由市場決定,供求不平衡就不會等到上市之後才表現出來,在IPO定價時就表現出來了。上市第壹天,供求關系就基本達到平衡,不會出現股價被爆炒的情況。"
深圳創新投資集團總經理劉綱在昨天的會上也警告,如果是非市場化定價機制,在第壹天就可能暴漲100倍。
綜合諸多媒體此前的報道,創業板的啟動,可能在新股發行改革之後。
創業板或七八月份推
本月早些時候,深交所發布了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草案。科學技術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副主任修小平周四稱,創業板可能將於七八月份推出,但最終時間還未確定。
可查資料顯示,今年3月份,證監會公布了創業板企業進行首次公開募股(IPO)的管理辦法,證監會副主席姚剛當時明確,創業板企業的真正掛牌可能要等到8月份之後。(東方早報)
各界聚焦6大熱點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將於今日結束。上市細則征求意見截止,預示創業板步入"倒計時"階段。創業板何時真正亮相?誰又會成為首批創業板上市企業?壹系列問題,成為市場關註的新焦點。
熱點壹:創業板有望在今年八月份左右推出
14日,業內廣泛征求意見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正式發布,標誌著創業板主要配套制度文件已基本完備。
據了解,從創業板細則出臺,到上市公司在創業板掛牌上市,中間尚有壹段路程要走。中國中央財經大學證券與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表示,創業板預計會在八月份左右推出。
根據創業板IPO(新股首次公開發行)暫行辦法,登陸創業板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壹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壹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企業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有關機構調查顯示,包括天涯社區、江通動畫、碧水源、上海海鼎、光迅科技等在內,約有150家符合條件的企業,有望首批登陸創業板。
熱點二:創業板公司控股股東所持股份滿三年方可轉讓
股份限售制度是創業板市場關註的重要問題之壹。壹方面,股份限售時間不能過短,以免上市初期發起人股東過早、過快退出而影響公司股權結構和經營的相對穩定;另壹方面,股份限售時間不能過長,以滿足股東適當的退出需求,以及引導風險投資等加大對早期創業企業的投入。在綜合考慮上述兩方面情況的基礎上,《上市規則》做出了如下股份限售規定:
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應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滿三年後方可轉讓,以保持公司股權和經營的穩定。要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需滿三年的做法,與主板市場規定壹致。
2.對於其他股東所持股份,如果屬於在發行人向中國證監會提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前六個月內(以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日為基準日)進行增資擴股的,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能轉讓,並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到二十四個月內,可出售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股份的50%;二十四個月後,方可出售其余股份。
3.對於前述兩類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所持股份,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需自上市之日起滿壹年後方可轉讓。
熱點三:創業板公司三種情形將啟動快速退市程序
據《上市規則》規定,創業板公司終止上市後將直接退市,不再像主板壹樣要求必須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為了提高市場運作效率縮短退市時間,避免無意義的長時間停牌,將在以下三種退市情形下啟動快速退市程序。
壹是為強調上市公司披露定期報告的法定義務,對於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的公司,最快退市時間從主板的六個月縮短為三個月;
二是對凈資產為負的退市情形,為促使上市公司盡早解決存在的問題,恢復資產運營能力,暫停上市後根據中期報告而不是年度報告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退市;
三是對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退市情形,為促使上市公司盡早解決存在的問題,提高財務信息價值,暫停上市後根據中期報告而不是年度報告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退市。
熱點四:創業板實施增、減持1%事後披露制度
《上市規則》指出,為了規範股東、實際控制人出售股份的行為,避免因股東、實際控制人大量集中出售股份對二級市場交易造成巨大沖擊,借鑒海外市場及中小板經驗,創業板實施增、減持1%事後披露制度。
即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減少比例達到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時,相關股東、實際控制人及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就該事項作出公告。
熱點五: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中明確防範新股上市暴炒風險
為防範新股上市首日暴炒風險,上市首日公***傳媒傳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將對公司股票實行臨時停牌,並要求公司實時發布澄清公告。
為了防範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過度炒作風險,創業板從信息披露監管方面進行了強化:
壹是要求刊登招股說明書後,發行人應持續關註公***傳媒(包括報紙、網站、股票論壇等)對公司的相關報道或傳聞,及時向有關方面了解真實情況,發現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應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項等可能對公司股票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應在上市首日刊登風險提示公告,對相關問題進行澄清並提示公司存在的主要風險;
二是上市首日公***傳媒傳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將對公司股票實行臨時停牌,並要求公司實時發布澄清公告。
熱點六:創業板執行現行保薦制 調整個別不適條款
證監會發言人近日表示創業板將執行現行的保薦制度。此外,對創業板不適用的個別條款做適當調整,以切實發揮保薦人在創業板市場建設中的作用,提高創業板上市公司質量。
該發言人表示,根據創業板市場建設總體安排,考慮到創業板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資格管理、業務組織和協調等方面與主板總體壹致,保薦的原則、理念和內容也與主板沒有明顯差異,創業板執行現行的保薦制度。但考慮到創業企業的特點及其對保薦業務的獨特性要求,為更好地發揮保薦制度的作用,強化市場約束和風險控制,對《保薦辦法》進行適當修改,壹方面加強保薦人對創業板發行上市的責任;另壹方面,對創業板不適用的個別條款做適當調整,以切實發揮保薦人在創業板市場建設中的作用,提高創業板上市公司質量。
創業板IPO規則征求意見截止 市場仍存5大擔憂
中新網5月22日電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今日截止。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早在14日已正式發布,創業板主要配套制度文件基本完備。不過,對於創業板正式推出後將對市場帶來如何影響,業內人士仍然存在壹些擔憂。
擔憂壹:創業板分流主板資金進而沖擊A股?
由於中國A股市場當前尚處復蘇期,不少人擔心創業板此時推出,將分流主板資金,進而沖擊股市穩定。但據《新民晚報》援引業界人士意見稱,當前不管是從宏觀信心,還是從微觀實質,推出創業板對市場供求層面都不會帶來實質性沖擊。
分析稱,壹方面,創業板融資對主板市場"分流效應"也屬有限,據業內人士測算,創業板企業推出後,平均首發融資額預計在1億元到2億元之間,而在推出初期,其融資規模可能更小。另壹方面,市場閑置的社會資金很充裕,中國股市並"不差錢"。創業板這個新的投資市場,可能吸引更多社會增量資本而非僅僅從主板市場分壹杯羹。
擔憂二:創業板公司直接退市有損散戶利益?
創業板上市公司在符合退市條件時將實行直接退市,而不必要再進行轉板。《經濟參考報》有文章指出,業內擔憂這種安排更為市場化,防範了市場利用殼資源炒作的風險,但是仍然存在壹些待完善的地方。
對此,摩根斯坦利華鑫基金總經理於華稱,上市公司壹旦退市,在信息不透明、不對稱的情況下,最後被鎖住的可能是散戶或者機構投資者,建議從機制上保證退市過程中的信息披露公開、公平、公正,避免散戶利益嚴重受損。
擔憂三:創業板公司上市首日股價被過分炒高?
對創業板上市首日股價被過分炒高,投資者壹直存在擔憂。壹是因為創業板股票數量較少,但需求很大;另壹個原因是,發行價和二級市場的價差客觀存在。
對此,深交所主席宋麗萍近期就表示,"制度上防止爆炒的措施,壹是股價漲太高就停牌,如停三十分鐘,進行警示,讓股民消化壹下,股價是不是該這麽高。"另壹方面,深交所會實時監控不規範的報單行為。
擔憂四:創業板上市公司被人為操縱風險?
由於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規模小,是否存在被人為操縱的風險是投資者關註焦點之壹。對此,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表示,要想減少市場操縱,只能加強監管的同時完善相關制度,完全消除市場操縱是不可能的。國外創業板剛推出時,也有炒作的歷史。隨著上市越來越容易,再加上市場化運作,投資者會逐漸變得理性,炒作就會減弱。
擔憂五:創業板推出造成"殼資源"貶值?
由於創業板提供了新的投資群體,其規模小數量多的特點可能沖擊類似的目前估值偏高的中小上市公司。對此,國信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湯小生認為,創業板不可避免地會帶來殼資源貶值。由於創業板的上市標準大大低於主板及中小板,中小企業通過IPO直接融資更加便捷。ST股和績差股的殼資源價值將被削弱,股價下跌風險增大。
創業板上市首日或暴炒百倍
第五屆亞太投資峰會暨"2009中國投資之最"頒獎典禮於2009年5月19-21日在北京舉行。
深圳創新投資集團總經理劉綱在峰會上表示,創業板需要市場化定價,才能防止爆炒。如果設定PE必須在30倍以上,我相信創業板推出時第壹天必然會有巨大的暴漲,因為我們所接觸的企業都有很高的成長性,甚至每年以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的速度增長,如果是壹個非市場性的定價機制,我相信它在第壹天就能達到100倍,這樣壹定會出現暴漲。如果由市場定價,暴漲的風險就會大大降低。
以下是發言實錄:
劉綱:我同意剛才楊總說的,他說中國的創業板壹定會成功,不管是基金投資者還是未來的二級投資者都應該充分認識到中國創業板的推出是壹個非常重要的機會,有幾個重要原因,壹個活躍的市場首先要有大量的優質企業,這個特質中國顯然是具備的,美國納斯達克的成功是由微軟這些公司造就的,我相信,隨著中國經濟的增長,大量優質、成功的企業會造就壹個非常成功的中國創業板。
第二,中國創業板的規則確實有很多創新的部分,剛才大家也談到了,我覺得談得非常好,說明大家的研究非常透徹。其中壹點是關於準入制度的,也就是上市財務指標,其實我基本同意,在現階段不應該設立過低的標準,我不認為納斯達克的標準就壹定是成熟的創業板標準,因為每個國家各有不同的特點,美國的證券法律體系非常成熟,幾個人壹塊兒成立壹個公司馬上就能上市,因為誠信體系不錯,但在中國的環境下可能不壹定合適,所以需要設立兩個盈利指標。
第三,在整個交易和準入上目前還有壹些不太清晰的地方,就是對於定價方面的安排,如果是市場化的定價,那就能防止爆炒的情況,如果設定PE必須在30倍以上,我相信創業板推出時第壹天必然會有巨大的暴漲,因為我們所接觸的企業都有很高的成長性,甚至每年以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的速度增長,如果是壹個非市場性的定價機制,我相信它在第壹天就能達到100倍,這樣壹定會出現暴漲。如果由市場定價,暴漲的風險就會大大降低。
還有壹點大家壹定要重視,退市機制的三個特征,因為我也參與了深交所設置的研討,我認為這是深交所和中國證券監管部門為了防止投機企業上市而設置的重要制度,我們相信,如果壹個企業作假而上了市,但他很快就會觸犯這三條,出具否、凈資產為負或沒有交易,這樣馬上就會導致他退市,作假的成本會非常嚴重。同時這對投資人也是非常重要的警示,對於機構來講,如果妳推動了壹個企業上市,沒過多久它又退市了,妳的投資可能就會變成長期投資甚至血本無歸;第二個層面是對二級投資者的,如果妳們盲目追捧壹些看起來很高的企業,結果它退市了,那妳個人可能也會血本無歸。所以我認為退市制度是壹個非常大的創新,對於整個創業板未來成長會有非常重要的幫助。